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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21110454570
申请人: 河北工业大学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6-06-16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联系人

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无人机机臂折叠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臂连接件(1),所述机臂连接件(1)设于机臂的一端;

主体连接件(2),所述主体连接件(2)与所述机臂连接件(1)铰接;

回弹部件(3),所述回弹部件(3)设于所述机臂连接件(1)和所述主体连接件(2)之间;

当机臂另一端承受施加于其上的第一外力,使得所述机臂连接件(1)相对于所述主体连接件(2)围绕两者铰接处旋转至折叠状态;折叠状态时,所述机臂连接件(1)和所述主体连接件(2)之间形成第一设定角度;

当所述第一外力消失时,所述机臂连接件(1)受所述回弹部件(3)的拉力,使得所述机臂连接件(1)和所述主体连接件(2)之间自折叠状态恢复至第一初始状态;

还包括:

锁止结构,所述锁止结构设于所述机臂连接件(1)和所述主体连接件(2)的连接处;

当所述机臂连接件(1)和所述主体连接件(2)之间处于第一初始状态时,所述锁止结构将所述机臂连接件(1)和所述主体连接件(2)之间的相对位置锁定;

所述主体连接件(2)上设有调节孔(21),所述锁止结构包括:限位部(41),所述限位部(41)设于所述机臂连接件(1)上,且位于靠近所述主体连接件(2)的一侧;

限位销(42),所述限位销(42)设于所述调节孔(21)内,并可在所述调节孔(21)内进行调节;

弹性部件(43),所述弹性部件(43)设于所述限位销(42)与所述机臂连接件(1)间;

当所述限位销(42)承受施加于其上的第二外力,使得所述限位销(42)远离所述限位部(41);

当所述第二外力消失时,所述限位销(42)受所述弹性部件(43)的拉力,使得所述限位销(42)与所述限位部(41)接触;

所述限位部(41)上可与所述限位销(42)接触的部分包括:限位面(411),当所述限位销(42)与所述限位部(41)在所述限位面(411)接触时,所述限位销(42)与所述限位部(41)配合锁定,所述限位销(42)处于第二初始状态;

滑动面(412),当所述限位销(42)与所述限位部(41)在所述滑动面(412)接触时,所述限位销(42)可在所述滑动面(412)上发生相对滑动,所述限位销(42)处于滑动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机臂折叠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面(411)与所述弹性部件(43)伸缩方向成第二设定角度,使得所述限位销(42)受到所述弹性部件(43)的拉力恢复至第二初始状态时,所述限位销(42)向所述限位面(411)施加压力,所述压力在竖直方向上有分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机臂折叠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面(412)为圆滑曲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机臂折叠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回弹部件(3)可拆卸的连接于所述机臂连接件(1)和所述主体连接件(2)之间;

所述弹性部件(43)可拆卸的连接于所述主体连接件(2)上。

5.一种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主体,若干机臂,以及与所述机臂配合的如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无人机机臂折叠结构,所述无人机机臂折叠结构沿所述无人机主体周向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臂上设有电机安装座(5),所述电机安装座(5)为多个,且所述电机安装座(5)尺寸可调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臂上设有可伸缩结构,所述可伸缩结构设于所述无人机机臂折叠结构与所述电机安装座(5)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