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自调节式船舶管路减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卡箍和安装于卡箍外侧的滑轨组件,滑轨组件包括外导轨、内滑轨和弹簧,外导轨固定于卡箍外壁,弹簧的两端分别与外导轨、内滑轨固定连接,外导轨与内滑轨滑动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调节式船舶管路减振装置,其特征在于:内滑轨远离卡箍的一端设有阻尼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调节式船舶管路减振装置,其特征在于:外导轨和内滑轨开设有通孔,使外导轨和内滑轨均呈U形状,通孔底部均设有弹簧固定片,弹簧安装于通孔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调节式船舶管路减振装置,其特征在于:卡箍的内壁安装有防滑垫。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调节式船舶管路减振装置,其特征在于∶若干个滑轨组件均匀安装于卡箍外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调节式船舶管路减振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滑轨组件之间设有牵引片,牵引片的一端与位于一侧的外导轨固定连接,牵引片的另一端与位于另一侧的外导轨固定连接,且相邻两个滑轨组件上的阻尼块相对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调节式船舶管路减振装置,其特征在于:滑轨组件为直线型。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调节式船舶管路减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片由弹簧钢制成。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调节式船舶管路减振装置的减振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卡箍安装固定在管路上,初始状态下,弹簧处于收缩状态,内滑轨收容于外导轨内部;当管道处于振动状态时,弹簧随之伸缩,内滑轨沿外导轨进行滑动;当管道停止振动时,弹簧复位使内滑轨再次收容于外导轨内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示的自调节式船舶管路减振装置的减振方法,其特征在于:管道处于振动状态时,阻尼块向外滑动,并以管路的轴心为圆心往复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