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工程打桩装置,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壳体(2),所述底座(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推杆(3),所述底座(1)的内部设置有通孔,所述推杆(3)的内部滑动装配有伸缩杆(4),所述壳体(2)的内部设置有升降机构(5);
所述升降机构(5)包括主动轴(513),所述底座(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两个对称布置的支撑柱(59),两个所述支撑柱(59)上均固定连接有齿条板(512),所述支撑柱(59)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杆(510),所述支撑柱(59)上滑动装配有固定块(57),两个所述固定块(57)的一侧共同固定连接有电机壳(58),所述电机壳(58)的内部安装有驱动电机(50),所述驱动电机(50)的输出端通过联轴器连接有同轴设置的主动轴(513),所述主动轴(513)的外周面上固定套设有主动锥齿轮(51),所述电机壳(58)的内部转动安装有从动轴(54),所述从动轴(54)的外周面上分别固定套设有从动锥齿轮(52)和主动齿轮(56),所述电机壳(58)和两个所述固定块(57)的内部共同转动安装有随动轴(53),所述随动轴(53)的外周面上分别固定套设有从动齿轮(55)和两个随动齿轮(511),所述主动锥齿轮(51)和所述从动锥齿轮(52)相啮合,所述主动齿轮(56)和所述从动齿轮(55)相啮合,所述随动齿轮(511)和所述齿条板(512)相啮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4)的内部开设有若干个阵列等距分布的卡孔,所述推杆(3)的内部滑动装配有两个对称布置的卡块(7),所述卡块(7)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拉杆(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固定块(57)的内部均开设有两个对称布置的通槽,四个所述固定杆(510)分别穿过四个所述通槽的内部,两个所述固定块(57)的内部均开设有移动槽,两个所述支撑柱(59)分别穿过两个所述移动槽的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壳(58)的内部开设有转槽,所述主动轴(513)转动安装在所述转槽的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杆(3)的内部开设有滑槽,所述伸缩杆(4)滑动连接在所述滑槽的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杆(3)的内部开设有两个对称布置的卡槽,两个所述卡块(7)分别滑动连接在两个所述卡槽的内部,所述拉杆(6)的外周面上套有复位弹簧(8),所述复位弹簧(8)共同连接在所述卡块(7)和所述卡槽的内壁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