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转式钻机用可进给动力头,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固设在桅杆上且与滑轨同向设置的齿条、用于滑动设置在两个滑轨上且与链条固定连接的动力滑座、用于滑动设置在两个滑轨上的辅助滑座;所述动力滑座上设有伸缩结构,且设有与所述齿条单向限位的限位结构;所述辅助滑座上设有用于与钻杆动力连接的驱动结构;
其中,所述动力滑座在所述限位结构与所述齿条单向限位后固定,通过所述伸缩结构驱动所述辅助滑座进给。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式钻机用可进给动力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齿条设有两个,两个所述齿条分别与两个滑轨一一对应设置;所述限位结构设有两个,两个所述限位结构分别与两个所述齿条一一对应设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回转式钻机用可进给动力头,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齿条均具有单向锯齿部,所述单向锯齿部朝向所述动力滑座方向设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回转式钻机用可进给动力头,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限位结构均包括卡爪以及电动推杆;所述卡爪的一端与所述动力滑座转动连接,且转动轴线沿着两个滑轨的间隔方向设置;所述电动推杆具有固定端和伸缩端,所述电动推杆的固定端与动力滑座转动连接,且转动轴线沿着两个滑轨的间隔方向设置,所述电动推杆的伸缩端与所述卡爪铰接,用于带动所述卡爪翻转,以与所述单向锯齿部限位卡接,或者脱离与所述单向锯齿部的限位卡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式钻机用可进给动力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结构为液压泵。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式钻机用可进给动力头,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结构包括至少两个液压缸,各所述液压缸沿着两个滑轨的间隔方向间隔设置,每个所述液压缸的固定端固设在所述动力滑座上,伸缩端与所述辅助滑座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