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花青素与奥沙利铂联合在制备抗肿瘤干细胞药物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抗肿瘤干细胞药物用于抑制肿瘤进展和/或抑制肿瘤干细胞;所述肿瘤为结直肠癌;
所述抗肿瘤干细胞药物中原花青素的浓度为5‑80 µM;
原花青素与奥沙利铂的摩尔比为0 .5‑1 .5: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原花青素与奥沙利铂联合施用通过Wnt/β‑catenin信号通路提高了结直肠癌细胞对L‑OHP的敏感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抗肿瘤干细胞药物包括治疗有效量的原花青素和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原花青素与奥沙利铂的摩尔比为0.5‑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原花青素与奥沙利铂的摩尔比为0.5: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原花青素与奥沙利铂的摩尔比为0.6: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原花青素与奥沙利铂的摩尔比为0.8:1。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原花青素与奥沙利铂的摩尔比为1:1。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原花青素与奥沙利铂的摩尔比为1.2:1。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原花青素与奥沙利铂的摩尔比为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