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跨越台阶功能的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轮椅包括架体、座板、控制器、行走机构和跨台阶机构,所述行走机构、所述座板、所述控制器和所述跨台阶机构均安装在所述架体上,且所述行走机构和所述跨台阶机构均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
所述行走机构包括主动轮和从动轮,且所述行走机构用于带动所述轮椅运动;
所述跨台阶机构包括沿轴向设置的两组跨台阶组件,所述跨台阶组件包括第一电动推杆、第一连杆、第二连杆、第三连杆和支撑轮,所述第一电动推杆与所述控制器连接,以使得所述控制器能够控制所述第一电动推杆的伸长和缩短,所述第一电动推杆的固定端固定连接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一电动推杆的伸缩端倾斜向上延伸并连接在所述第一连杆的中间位置,所述第一连杆的一端倾斜向上设置并与所述架体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连杆的另一端倾斜向下设置并与所述第二连杆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连杆的另一端同时与所述第三连杆的一端和所述支撑轮转动连接,所述第三连杆的另一端与所述从动轮转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跨越台阶功能的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机构包括沿轴向设置的两组行走组件,所述行走组件包括主动部件和从动部件,且所述主动部件位于多功能轮椅行走方向的后侧,所述从动部件位于多功能轮椅行走方向的前侧,所述主动部件包括主动轮、驱动电机和离合器,所述驱动电机安装在电机支架上并与所述控制器连接,以使得所述控制器能够控制所述驱动电机运行,所述电机支架安装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离合器与所述驱动电机的转轴连接,所述主动轮与所述离合器连接,以使得所述驱动电机能够通过所述离合器带动所述主动轮转动;
所述从动部件包括从动轮和第一支撑套筒,所述第一支撑套筒安装在所述架体上,且在所述第一支撑套筒上还设有第一轴套,所述第一轴套上套设有第一轴承,所述从动轮与所述第一轴承连接,以使得所述从动轮能够绕所述第一支撑套筒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跨越台阶功能的轮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连杆靠近所述第三连杆的一端还设有第二支撑套筒,所述第三连杆靠近所述第二连杆的一端连接在所述第二支撑套筒上,所述第二支撑套筒上设有第二轴套,所述第二轴套上设有第二轴承,所述支撑轮套设在所述第二轴承上,以使得所述支撑轮能够绕所述第二支撑套筒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跨越台阶功能的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杆靠近所述第三连杆的一端设有整体呈U型结构的连接部,且所述连接部的U型开口朝向多功能轮椅的前侧,所述第二支撑套筒穿过所述连接部的U型开口,且所述支撑轮设于所述连接部的U型开口处,在所述连接部的轴向两侧均设有所述第三连杆,所述第三连杆的另一端分别连接在所述从动轮轴向两侧的所述第一支撑套筒上。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跨越台阶功能的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动轮采用全向轮,且所述从动轮的直径小于所述主动轮的直径,所述主动轮的直径为390‑410mm,所述从动轮的直径为170‑190mm,且所述主动轮和所述从动轮之间的轴距为550‑57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跨越台阶功能的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轮椅跨台阶时的最大倾斜角度小于16°且大于14°。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跨越台阶功能的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动推杆的伸缩端的行程为140‑160mm,且所述第一电动推杆的收缩极限值为250‑260mm,所述第一电动推杆的伸长极限值为400‑410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跨越台阶功能的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杆与所述架体的转动连接点位于所述架体沿纵向方向的中点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跨越台阶功能的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动轮的半径大于待跨越台阶的高度。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跨越台阶功能的轮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机支架上还设有减震支架,所述电机支架通过减震支架安装在所述架体上,在所述电机支架上还设有减震铰接件,所述减震铰接件上铰接有减震器,所述减震器远离其连接所述减震铰接件的一端倾斜向上延伸并与所述架体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