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取代喹唑啉类化合物及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型取代喹唑啉类化合物及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具有如(Ⅰ)所示的结构通式:其中,
R1是氨基,所述氨基选自二乙胺基、二甲氨基、哌啶基、哌嗪基、氮甲基哌嗪基、吡咯烷基、吗啉基、氮乙基哌嗪基、六氢吡啶基或4‑哌啶基吗啉基;
R2是含氮的芳杂环,所述含氮的芳杂环选自咪唑并[1,2‑b]哒嗪基、吡唑并[3,4‑b]吡啶基、吡咯并[2,3‑b]吡啶基、4(吡啶‑3‑基)嘧啶基、咪唑并[1,2‑a]嘧啶基、咪唑并[4,5‑b]嘧啶基或吡啶或咪唑并[1,2‑a]吡嗪基;
A选自亚乙基、亚乙烯基或亚乙炔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取代喹唑啉类化合物及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型取代喹唑啉类化合物及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具有如下结构式:
3.一种药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新型取代喹唑啉类化合物及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为活性成分与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组合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药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选自填充剂、崩解剂、粘合剂和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药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将药用组合物制成片剂、胶囊、颗粒剂、喷雾剂或注射剂的剂型。
6.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新型取代喹唑啉类化合物及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权利要求3‑
5所述的药用组合物在制备治疗和/或预防增生性疾病药物中的应用。
7.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新型取代喹唑啉类化合物及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权利要求3‑
5所述的药用组合物在制备抗肿瘤药物中的应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肿瘤是: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肺癌、肝癌、结肠癌、神经癌、黑色素瘤、卵巢癌、肾癌、前列腺癌和乳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