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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22103916230
申请人: 张家港翔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6-05-14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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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录入有用户的信息且能够根据算法判断所述用户所处状态的总控系统和多个垃圾投放站,所述状态包括被抽查状态和直接投放状态,每个垃圾投放站包括与总控系统相连接且能够用于采集相关人员信息并将信息传递给所述总控系统的获取系统、与所述总控系统相连接的执行系统、与执行系统相连接的驱动系统、以及多个设有不同编码的垃圾分类单元,每个所述垃圾分类单元包括能够打开和关闭的垃圾投放口、垃圾存放位置、多个设有不同编码的抽查位置,

所述驱动系统包括用于将垃圾运送至所述垃圾存放位置或所述抽查位置,或将所述垃圾存放位置或所述抽查位置运送至所述垃圾投放口处的运输组件,以及用于驱动所述运输组件运动的动力源,所述执行系统能够根据总控系统的指令控制所述垃圾投放口打开或关闭,以及控制所述驱动系统运动,

若所述总控系统判定所述用户处于被抽查状态,所述总控系统将所述用户的状态信息传递给执行系统,所述执行系统控制所述用户投放的垃圾存入指定的抽查位置,所述执行系统将所述指定的抽查位置信息传输给所述总控系统;

若所述总控系统判定所述用户处于直接投放状态,所述总控系统将所述用户的状态信息传递给所述执行系统,所述执行系统控制所述用户投放的垃圾转移至垃圾存放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用户投放垃圾前和投放垃圾后,所述执行系统与所述用户相隔离以使所述用户无法得知其投放的垃圾的去处,和/或所述用户投放垃圾前和投放垃圾后,所述垃圾投放口处于关闭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抽查位置均存有垃圾时,所述总控系统将直接投放状态信息传递给所述执行系统,所述执行系统不再执行抽查动作;

和/或,当所述垃圾存放位置的空间已满时,所述执行系统控制所述垃圾投放口不再打开,且所述执行系统将所述垃圾存放位置的空间已满的信息传递给所述总控系统,所述总控系统向清运人员发出清理垃圾的指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类投放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总控系统相连接且供检查人员使用的检查设备,以使所述获取系统能够获取所述检查人员的信息,并且供所述检查人员将所述抽查位置信息以及相应抽查位置处的垃圾的检查结果传至所述总控系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类投放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总控系统相连接且供用户使用的用户端,所述用户端能够用于录入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并产生相应的ID以供获取系统识别以及能够接收检查人员检查的结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系统使用识别模块获取所述相关人员的信息,并通过通信模块将相关的信息上传至所述总控系统;其中,所述识别模块包括扫码识别器、指纹信息识别器、脸部信息识别器、以及射频识别器中的一种或多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总控系统根据算法判断所述用户当前处于的状态包括:通过对算法进行预先设定,以使每个用户在一定时间周期内,不定时处于被抽查状态的次数为n,所述n≥1。

8.根据权利要求1或7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在一个时间周期内处于被抽查状态的次数根据其投放的垃圾的检查结果进行调整,当检查结果优于设定值时,所述总控系统控制其处于被抽查状态的次数减小和/或时间周期延长;当检查结果差于设定值时,所述总控系统控制其处于被抽查状态的次数增加和/或时间周期缩短。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抽查位置通过具有固定形状的容器或在空间上相互分离的多个位置或能够进行封闭的软质材料形成,并且,每个所述抽查位置设有与其相对应的唯一编码。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9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查位置为固定形状的容器,所述容器具有容纳腔以及具有接收垃圾的开口;

或所述抽查位置为空间上相互分离的多个位置,其包括沿上下方向或水平方向依次设置且能够将所述抽查位置隔成多个相互分离的位置的多个挡板、以及控制所述挡板展开或收合的控制器;

或所述抽查位置为能够进行封闭的软质材料,所述软质材料为袋子,所述抽查位置还包括封闭器,当垃圾进入所述袋子,所述封闭器封闭垃圾对应处的袋子,以使垃圾之间相隔离。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输组件的运动方式为滑动、转动、滚动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当所述运输组件的运动方式为转动时,所述运输组件包括转台,通过所述转台的转动将垃圾运输至所述抽查位置或所述垃圾存放位置;

当所述运输组件的运动方式为滚动时,所述运输组件能够向左或向右翻转,以使垃圾进入所述抽查位置或所述垃圾存放位置;

当所述运输组件的运动方式为滑动时,所述运输组件为能够将垃圾运输至所述抽查位置或所述垃圾存放位置的传送导轨;

或,所述运输组件为一个或多个能够将垃圾带入所述垃圾存放位置或所述抽查位置传送钩,所述传送钩具有打开状态和锁合状态,当用户进行垃圾投放时或所述传送钩到达所述垃圾存放位置或所述抽查位置时,所述传送钩能够打开。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1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运输组件的运动方式为转动时,所述运输组件包括转台组件、电机组件;

所述转台组件包括沿水平方向设置且转动轴心线沿竖直方向延伸的承载台,中转位置以及多个所述抽查位置设置在所述承载台上,所述中转位置的底部具有开口;

所述电机组件包括能够驱动所述承载台转动以使所述抽查位置、所述中转位置能够运动至所述垃圾投放口的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与所述承载台相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台组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抽查位置以及所述中转位置的下方的板,所述板上开设有能够使所述中转位置中的垃圾转移至所述垃圾存放位置的通槽,当所述中转位置位于所述垃圾投放口处时,所述板盖住所述中转位置的底部开口;当所述中转位置位于所述垃圾存放位置时,所述中转位置底部的开口与所述通槽相连通。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1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运输组件的运动方式为滑动时,所述运输组件包括传送导轨、用于运输垃圾至所述抽查位置和所述垃圾存放位置的传送装置、驱动所述传送导轨和/或所述传送装置移动的第三电机,其中,所述传送装置与所述传送导轨相连接。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装置在所述传送导轨上至少具有第一位置、第二位置,当所述传送装置运动至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传送装置上的垃圾能够进入所述垃圾存放位置;当所述传送装置运动至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传送装置上的垃圾能够进入所述抽查位置。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装置在所述传送导轨上还具有第三位置,所述第三位置与所述垃圾投放口相靠近且位于所述垃圾投放口的下方,所述垃圾存放位置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下方,所述抽查位置位于所述第二位置的下方;所述传送装置为底板能够关闭和打开的传送容器,当所述传送容器处于所述第三位置时,所述垃圾投放口的垃圾能够进入所述传送容器;当所述传送容器处于第一位置时,所述传送容器的底板打开以使所述垃圾掉入所述垃圾存放位置;当所述传送容器处于第二位置时,所述传送容器的底板打开以使所述垃圾掉入所述抽查位置。

17.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输组件还包括沿竖直方向设置且转动轴心线沿水平方向延伸的转台,能够驱动所述转台转动的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与所述转台相连接,多个所述抽查位置设置在所述转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