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总控系统及分别对应于垃圾分类投放站的获取系统和执行系统,所述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录入有用户的信息的总控系统;
(2)当所述用户投放垃圾时,获取系统获取用户的信息并将信息反馈至所述总控系统;
(3)所述总控系统根据算法判断所述用户当前处于的状态,所述状态包括被抽查状态和直接投放状态;若所述总控系统判定所述用户处于被抽查状态,则执行步骤(4),若所述总控系统判定所述用户处于直接投放状态,则执行步骤(5);
(4)所述总控系统将所述用户的状态信息传递给执行系统,所述执行系统控制所述用户投放的垃圾存入指定的抽查位置,所述执行系统将所述指定的抽查位置信息传输给所述总控系统;
(5)所述总控系统将所述用户的状态信息传递给所述执行系统,所述执行系统控制所述用户投放的垃圾转移至垃圾存放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用户投放垃圾前和投放垃圾后,所述执行系统与所述用户相隔离以使所述用户无法得知其投放的垃圾的去处,和/或所述用户投放垃圾前和投放垃圾后,投放口处于关闭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抽查位置均存有垃圾时,所述总控系统将直接投放状态信息传递给所述执行系统,所述执行系统不再执行抽查动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垃圾存放位置的空间已满时,所述执行系统控制投放口不再打开,且所述执行系统将所述垃圾存放位置的空间已满的信息传递给所述总控系统,所述总控系统向清运人员发出清理垃圾的指令。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类投放方法还包括检查人员检查所述抽查位置所投放的垃圾的步骤,所述步骤具体包括如下过程:所述获取系统获取所述检查人员信息并将信息传递给所述总控系统;
所述总控系统将打开门的信息传递给所述执行系统,所述执行系统控制所述门打开;
所述检查人员检查所述抽查位置处的垃圾,并将各所述抽查位置信息以及相应抽查位置处的垃圾的检查结果传递给所述总控系统;
当所述检查人员检查完全部所述抽查位置处的垃圾时,所述检查人员将所述抽查位置已清空的信息传递给所述总控系统;
关闭所述门,所述执行系统自行将各所述抽查位置复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类投放方法还包括与所述总控系统相连接且供检查人员使用的检查设备,以使所述获取系统能够获取所述检查人员的信息,并且供所述检查人员将所述抽查位置信息以及相应抽查位置处的垃圾的检查结果传至所述总控系统。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类投放方法还包括监控所述检查人员的检查过程的步骤,和/或,所述检查人员在检查所述垃圾时,对所述垃圾进行正确分类的步骤。
8.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类投放方法还包括所述总控系统将所述检查人员的检查结果发送给对应用户的步骤,从而有助于提高用户进行垃圾分类的知识水平,并有助于提高用户分类的自觉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类投放方法还包括与所述总控系统相连接且供用户使用的用户端,所述用户端能够用于录入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并产生相应的ID以供获取系统识别以及能够接收检查人员检查的结果。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类投放方法还包括清运人员清空所述垃圾存放位置的垃圾的步骤,所述步骤具体包括如下过程:(1)所述获取系统获取所述清运人员信息并将信息传递给所述总控系统;
(2)所述总控系统将打开所述垃圾存放位置所在处的门的信息传递给所述执行系统,所述执行系统控制所述门打开;
(3)所述清运人员清理完垃圾后,关闭所述门,所述执行系统自动复位以使所述投放口能够重新打开,且所述执行系统将所述垃圾存放位置处的垃圾已清理的信息传递给所述总控系统。
11.根据权利要求1、5、10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系统使用识别模块获取所述用户、检查人员、清运人员的信息,并通过通信模块将相关的信息上传至所述总控系统;其中,所述识别模块包括扫码识别器、指纹信息识别器、脸部信息识别器、以及射频识别器中的一种或多种。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总控系统根据算法判断所述用户当前处于的状态包括:通过对算法进行预先设定,以使每个用户在一定时间周期内,不定时处于所述被抽查状态的次数为n,所述n≥1。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12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在一个时间周期内处于所述被抽查状态的次数根据其投放的垃圾的检查结果进行调整,当检查结果优于设定值时,所述总控系统控制其处于被抽查状态的次数减小和/或时间周期延长;当检查结果差于设定值时,所述总控系统控制其处于被抽查状态的次数增加和/或时间周期缩短。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类投放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用户投放的垃圾的检查结果,对所述用户进行奖惩的步骤。
15.一种垃圾分类投放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类投放站具有能够打开和关闭的门以及多个设有不同编码的垃圾分类单元;每个所述垃圾分类单元包括能够打开和关闭的垃圾投放口(63),垃圾存放位置(20),多个设有不同编码的抽查位置(10),用于将垃圾运送至所述垃圾存放位置(20)或所述抽查位置(10)、和/或将所述垃圾存放位置(20)或所述抽查位置(10)运送至所述垃圾投放口(63)处的运输组件,用于驱动所述运输组件运动的动力源。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站,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抽查位置(10)通过具有固定形状的容器、和/或在空间上相互分离的多个位置、和/或能够进行封闭的软质材料形成,并且,每个所述抽查位置(10)设有与其相对应的唯一编码。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站,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输组件的运动方式为滑动、转动、滚动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
18.根据权利要求15或17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站,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输组件包括转台组件(30)、电机组件;
所述转台组件(30)包括沿水平方向设置且转动轴心线沿竖直方向延伸的承载台(31),底部具有开口的中转位置(34)以及多个所述抽查位置(10)设置在所述承载台(31)上;
所述电机组件包括能够驱动所述承载台(31)转动以使所述抽查位置(10)、所述中转位置(34)能够运动至所述垃圾投放口(63)的第一电机(32),所述第一电机(32)与所述承载台(31)相连接。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站,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台组件(30)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抽查位置(10)以及所述中转位置(34)的下方的板(33),所述板(33)上开设有能够使所述中转位置(34)中的垃圾转移至所述垃圾存放位置(20)的通槽(35),当所述中转位置(34)位于所述垃圾投放口(63)处时,所述板(33)盖住所述中转位置(34)的底部开口;当所述中转位置(34)位于所述垃圾存放位置(20)时,所述中转位置(34)底部的开口与所述通槽(35)相连通。
20.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站,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输组件包括传送导轨(41)、用于运输垃圾至所述抽查位置(10)和所述垃圾存放位置(20)的传送装置、驱动所述传送导轨(41)和/或所述传送装置移动的第三电机(46),其中,所述传送装置与所述传送导轨(41)相连接。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站,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装置在所述传送导轨(41)上至少具有第一位置(43)、第二位置(44),第三位置(45),所述第三位置(45)与所述垃圾投放口(63)相靠近且位于所述垃圾投放口(63)的下方,所述垃圾存放位置(20)位于所述第一位置(43)的下方,所述抽查位置(10)位于所述第二位置(44)的下方;所述传送装置为底板能够关闭和打开的传送容器(42),当所述传送容器(42)处于所述第三位置(45)时,所述垃圾投放口(63)的垃圾能够进入所述传送容器(42);当所述传送容器(42)处于第一位置(43)时,所述传送容器(42)的底板(33)打开以使所述垃圾掉入所述垃圾存放位置(20);
当所述传送容器(42)处于第二位置(44)时,所述传送容器(42)的底板(33)打开以使所述垃圾掉入所述抽查位置(10)。
22.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垃圾分类投放站,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输组件还包括沿竖直方向设置且转动轴心线沿水平方向延伸的转台(36),能够驱动所述转台(36)转动的第二电机(37),所述第二电机(37)与所述转台(36)相连接,多个所述抽查位置(10)设置在所述转台(36)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