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排水管道清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壳体,所述第一壳体的一侧开设有两个滑动槽;
第一螺杆,所述第一螺杆转动安装在所述第一壳体的内壁上,所述第一螺杆上开设有两段旋向相反的外螺纹;
两个滑动板,两个所述滑动板均螺纹套设在所述第一螺杆上,两个所述滑动板分别与两个所述滑动槽的两侧内壁滑动连接;
两个弧形支撑板,两个所述弧形支撑板分别固定安装在两个所述滑动板的一侧;
两个限位杆,两个所述限位杆均固定安装在所述第一壳体的一侧;
侧板,所述侧板固定安装在两个所述限位杆的一端;
自动前进机构,所述自动前进机构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的一侧;
旋转机构,所述旋转机构设置在所述自动前进机构上;
刮淤机构,所述刮淤机构设置在所述旋转机构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排水管道清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前进机构包括动力电机、第二螺杆、移动板、两个连接杆和安装板,所述动力电机固定安装在所述第一壳体的一侧,所述第二螺杆固定安装在所述动力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第二螺杆与所述侧板转动连接,所述移动板螺纹套设在所述第二螺杆上,所述移动板与两个所述限位杆滑动连接,两个所述连接杆均固定安装在所述移动板的一侧,所述安装板固定安装在两个所述连接杆的一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市政排水管道清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机构包括清淤电机和第二壳体,所述清淤电机固定安装在所述安装板的一侧,所述第二壳体固定安装在所述清淤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第二壳体的一侧开设有两个限位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排水管道清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淤机构包括竖杆、双轴电机、两个第三螺杆、两个L型板和两个铲板,所述竖杆固定安装在所述第二壳体的内壁上,所述双轴电机固定安装在所述第二壳体的内壁上,两个所述第三螺杆分别固定安装在所述双轴电机的两个输出轴上,两个所述第三螺杆分别与所述第二壳体的两侧内壁转动连接,两个所述L型板分别螺纹套设在两个所述第三螺杆上,两个所述L型板均与所述竖杆滑动连接,两个所述L型板分别与两个所述限位槽的两侧内壁滑动连接,两个所述铲板分别固定安装在两个所述L型板上。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排水管道清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的一侧固定安装有两个加固板,两个所述加固板均与所述清淤电机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排水管道清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杆的一端固定安装有手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