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自动水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杆架;
螺旋推杆机构,设于所述主体杆架的内部;
采摘爪,与所述主体杆架的一端相连,用于收放旋转采摘水果;
复位机构,所述复位机构的一端与所述采摘爪相连,所述复位机构的另一端与所述螺旋推杆机构相连,用于复位所述采摘爪以及复位所述螺旋推杆机构,以复位所述主体杆架;
传动机构,与所述采摘爪相连,设于所述主体杆架与动力机构之间;
所述动力机构,分别与所述传动机构、所述螺旋推杆机构相连,且所述动力机构设于所述主体杆架的另一端;
控制装置,与所述动力机构电相连,用于控制所述动力机构的启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水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推杆机构包括:螺旋直杆;
第一旋转摩擦组件,套设于所述螺旋直杆上,与所述螺旋直杆固定连接;
与所述第一旋转摩擦组件配合设置的第二旋转摩擦组件,所述第二旋转摩擦组件套设于所述螺旋直杆上,所述第二旋转摩擦组件与所述主体杆架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旋转摩擦组件的内周侧壁与所述螺旋直杆的外侧壁间隔,以容纳所述第一旋转摩擦组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水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推杆机构的长度为260mm~290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动水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转摩擦组件与所述第二旋转摩擦组件的连接处为相互配合的锯齿状。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水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缓冲收集装置,所述缓冲收集装置的一部分套设于所述采摘爪的底部,所述缓冲收集装置的另一端向地面延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动水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收集装置,包括:套环,套设于所述采摘爪的底部;
缓冲通道,与所述套环连接,所述缓冲通道内设有双层缓冲挡板;
收集箱,与所述缓冲通道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动水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通道的长度为60mm~80mm。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动水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包括:收线盘,设于所述主体杆架的另一端与所述动力机构之间;
钢丝绳,所述钢丝绳的一端固定于所述收线盘上并以此为起点缠绕,所述钢丝绳的另一端与所述采摘爪相连,以控制所述采摘爪的收放。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动水果采摘器,特征在于,所述复位机构包括: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与所述螺旋推杆机构相连;
复位杆,所述复位杆的一端与所述复位弹簧相连,所述复位杆的另一端与所述采摘爪的基座相连;
所述复位弹簧与所述复位杆的连接处设有轴承;
所述复位弹簧与所述螺旋推杆机构的连接处设有橡胶垫圈。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自动水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摘爪覆有软性保护层;所述套环覆有软性保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