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互助式电动车充电控制系统,定义请求车为C1、被请求车为C2,所述充电控制系统适用于C1和C2之间,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源输入端,设置在电动车首部或尾部,用于将充电桩电源输入电动车;
电力输出端,与电源输入端相对而设,用于将电动车自身电能向外输出;
所述多台电动车的电源输入端和电力输出端可以首尾对接,进行串联式充电;通讯装置,用于接收其他车辆的充电请求,或向其他车辆发出充电需求控制器,用于判断并控制C2是否向C1输出电能;
导航装置,用于提供C2到C1的最优路线,及行驶时间;
计费模块,用于计算C1向C2付费费用;
显示屏,用于显示C1和C2的位置、路线和剩余电量所能行驶公里数K;
自动驾驶模块,用于当多台电动车进行串联式充电时,多台电动车切换成自动驾驶模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互助式电动车充电控制系统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1:C1通过通讯装置向C2发出充电请求信息,并通过导航装置向C2发送定位信息;
S1-2:C2的显示屏显示C1的充电请求信息,并通过导航装置推荐,C2到C1的最优路线;
S1-3:C2判断剩余电量所能行驶公里数K是否可以同时满足自身行驶需求及C1所需电量的条件;
S1-4:若C2自身剩余电能满足条件,则通过电力输出端向C1输出电能;
若C2自身剩余电能不满足条件,则通过通讯装置拒绝C1的充电请求;
S1-5:当C2向C1输出电能后,C1通过计费模块向C2发送付费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互助式电动车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3中条件的判断包括以下步骤:S2-1:判断K与D1的大小;
S2-2:若K≥Δd·D1,则满足条件;若K<Δd·D1,则不满足条件;
定义:D1为C2行驶至C1的最短公里数,与C1距离C2终点公里数之和;
Δd为C2的行驶余量。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互助式电动车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3中条件的判断包括以下步骤:S3-1:判断K与D2的大小;
S3-2:若K≥Δd·D2,则满足条件;若K<Δd·D2,则不满足条件;
定义:K1为C2到离C1最近的充电桩所需行驶公里数;
D2为C2行驶至C1的最短公里数,与K1之和;
Δd为C2的行驶余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互助式电动车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距离C1最近的充电桩不在C2到达终点的路线中时,C2通过计费模块将行驶至C1所需电能换算成计费信息,并发送给C1,若C1收到并接受计费信息,则C2前往C1处进行充电;
若C1拒绝接受计费信息,则C1的充电请求不成立。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互助式电动车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3中条件的判断包括以下步骤:S4-1:判断T1与T2的大小;
S4-2:若T1≤Δd·T2,则满足条件;若T1>Δd·T2,则不满足条件。
定义:T1为C1接受等候充电的时长;T2为C2到达终点的时长;
Δd为C2的行驶余量。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互助式电动车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3中条件的判断包括以下步骤:S5-1:判断K与D1、T1与T2的大小;
S5-2:若K≥Δd·D1且T1≤Δd·T2,则满足条件;
若K<Δd·D1或/且T1>Δd·T2,则不满足条件;
定义:D1为C2行驶至C1的最短公里数,与C1距离C2终点公里数之和;
T1为C1接受等候充电的时长;T2为C2到达终点的时长;
Δd为C2的行驶余量。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互助式电动车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3中条件的判断包括以下步骤:S6-1:判断K与D2、T1与T2的大小;
S6-2:若K≥Δd·D2且T1≤Δd·T2,则满足条件;
若K<Δd·D2或/且T1>Δd·T2,则不满足条件;
定义:K1为C2到离C1最近的充电桩所需行驶公里数;
D2为C2行驶至C1的最短公里数,与K1之和;
T1为C1接受等候充电的时长;T2为C2到达终点的时长;
Δd为C2的行驶余量。
9.根据权利要求3至8任一项所述的一种互助式电动车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C2的行驶余量Δd满足以下关系式:其中,δ为C2到达C1路段的拥堵系数;
V为C2到达C1路段在交通顺畅时的平均车速;
VX为C2到达C1路段在交通拥堵路段的平均车速;
当 时,δ=1.05~1.15;当 时,δ=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