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所述终端设备进入使用模式时,检测所有存在于所述终端设备中的应用程序;
判断所述终端设备是否开启自动清理功能;若是,创建用以记录存在于所述终端设备中的应用程序中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的第一清理列表及用以记录所述终端设备中所有应用程序的第二清理列表,同时根据用户使用所述终端设备的使用习惯,获取所述终端设备的待机时间段;若否,结束进程;
根据所述终端设备的待机时间段,及所述第一清理列表和第二清理列表同时对所述终端设备中的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和未开启的应用程序执行清理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创建所述第一清理列表的步骤之后,所述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还包括将所述第一清理列表中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分为已授权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和未授权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并获取运行中的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清理列表中包括:已授权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的名称、未授权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的名称、及已授权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授权进入的缓存目录、及已授权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授权进入的目录路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创建所述第二清理列表的步骤之后,所述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还包括获取所述终端设备中已开启的应用程序。
5.根据权利要求2和4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清理列表中包括所述终端设备中所有应用程序的名称、及在所述终端设备在开启自动清理功能时已开启的应用程序的进程和服务名。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创建所述第一清理列表及第二清理列表的步骤之后,所述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还包括同时将获取的运行中的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与所述第一清理列表中的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分进行比对以获取运行中的已授权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将获取的所述终端设备中已开启的应用程序与所述第二清理列表中的所有应用程序进行比对以获取未开启的应用程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针对运行中的已授权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则根据缓存目录及目录路径执行缓存清理,针对未授权的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则发送通知以告知未执行该应用程序的软件缓存清理。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针对未开启的应用程序,则关闭该应用程序的进程和服务。
9.一种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系统包括:
检测模块,用于在所述终端设备进入使用模式时,检测所有存在于所述终端设备中的应用程序;
判断模块,与所述检测模块连接,用于判断所述终端设备是否开启自动清理功能;若是,调用用于创建用以记录存在于所述终端设备中的应用程序中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的第一清理列表及用以记录所述终端设备中所有应用程序的第二清理列表的列表创建模块,并同时调用用于根据用户使用所述终端设备的使用习惯,获取所述终端设备的待机时间段的待机时间段捕获模块;若否,则调用用于终止清理功能的终止模块;
清理模块,与所述列表创建模块和待机时间段捕获模块连接,用于根据所述终端设备的待机时间段,及所述第一清理列表和第二清理列表同时对所述终端设备中的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和未开启的应用程序执行清理操作。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系统还包括:第一处理模块,与所述列表创建模块和清理模块连接,用于将所述第一清理列表中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分为已授权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和未授权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获取运行中的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并将获取的运行中的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与所述第一清理列表中的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分进行比对以获取运行中的已授权可产生缓存的应用程序;
第二处理模块,与所述列表创建模块和清理模块连接,用于获取所述终端设备中已开启的应用程序,并将获取的所述终端设备中已开启的应用程序与所述第二清理列表中的所有应用程序进行比对以获取未开启的应用程序。
11.一种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权利要求9-10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清理终端设备的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