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纯电动车的零踏板扭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A)在车辆零踏板状态下根据判断规则分为防溜模式和蠕行模式,所述判断规则为:防溜模式:前进档时电机转速小于0,或者倒档时电机转速大于0;
蠕行模式:前进档时电机转速大于0且小于转速n1,或者处于倒档时电机转速小于0且大于-n1;
(B)在防溜模式或蠕行模式下根据车辆的运行状态控制输出扭矩,其中,防溜模式下扭矩的输出控制方法包括:
以防溜基准扭矩与防溜累加扭矩之和作为防溜扭矩输出,所述防溜基准扭矩根据车辆当前所处坡度计算而得,所述防溜累加扭矩为以每t1时间递增扭矩T1;
当以上述防溜扭矩输出,使前进档时电机转速大于n2,或者倒档时电机转速小于-n2,以每t2时间递减扭矩T2对当前的防溜扭矩进行卸载;
蠕行模式下扭矩的输出控制方法包括:
以蠕行基准扭矩与蠕行累加扭矩之和作为蠕行扭矩输出,所述蠕行基准扭矩根据当前行驶阻力计算而得,所述行驶阻力又由当前车速计算而得,所述蠕行累加扭矩为以每t3时间递增扭矩T3;
当以上述蠕行扭矩输出,使前进档时电机转速大于n3,或者倒档时电机转速小于-n3,则所述蠕行累加扭矩不再继续递增,以上一周期的蠕行扭矩固定输出;
(C)对所有输出扭矩进行滤波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防溜模式的扭矩控制方法中,当车辆在防溜模式下运行超过时间t5时,所述防溜累加扭矩卸载为零,仅保持防溜基准扭矩。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防溜模式的扭矩控制方法中,当驾驶员踩下油门踏板时,所述防溜累加扭矩卸载为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蠕行模式的扭矩控制方法中,当所述蠕行扭矩大于T4,电机转速的绝对值小于n4,且运行超过t4时,将所述蠕行扭矩卸载为零。
5.根据权利要求1、2或4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蠕行模式的扭矩控制方法中,当驾驶员踩下油门踏板或制动踏板时,所述蠕行扭矩卸载为零。
6.根据权利要求1、2或4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蠕行模式的扭矩控制方法中,在车辆处于倒档时,根据当前车速调节蠕行扭矩的大小,以限制蠕行模式下车辆的倒档车速在倒档限速v1内。
7.根据权利要求1、2或4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滤波处理通过梯度模块和滤波模块进行,梯度模块调节扭矩上升或下降的速率,滤波模块对扭矩做圆滑处理。
8.根据权利要求1、2或4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t1、t2、t3由整车控制器任务周期确定,所述T1为1-5Nm,T2为1-5Nm,T3为1-5Nm,所述n1为2-10rpm,n2为2-5rpm,n3为
150-300rpm。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t5为3-8s。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T4为50-100Nm,n4为2-10rpm,t4为8-
1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