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食品加工用油炸装置,包括油炸箱体(1)以及加工箱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箱体(2)位于所述油炸箱体(1)的内部,所述油炸箱体(1)的两侧壁上分别安装有固定侧板(3),所述加工箱体(2)的两侧壁上分别安装有限位底座(4),所述限位底座(4)上安装有用于将所述限位底座(4)与所述固定侧板(3)相连接的卡接组件(5);
所述加工箱体(2)的底部分别安装有固定块(6),所述固定块(6)上滑动卡接有支撑立柱(7),所述支撑立柱(7)的顶端安装有调节底板(8),所述支撑立柱(7)的侧壁上设置有用于支撑所述调节底板(8)的支撑弹簧(9),所述调节底板(8)的底部外壁上分别安装有驱动底座(12);
所述油炸箱体(1)上分别转动连接有支撑轴(10),所述支撑轴(10)的一端安装有驱动板(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加工用油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箱体(1)的底部外壁上分别安装有固定底座(14),所述固定底座(14)上转动连接有传动主轴(13),所述传动主轴(13)的两端分别安装有主动带轮一(15),所述支撑轴(10)的一端安装有从动带轮一(16),所述主动带轮一(15)通过传动皮带与所述从动带轮一(16)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加工用油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箱体(1)的底部外壁上安装有驱动电机(17),所述驱动电机(17)的输出端上连接有主动带轮二(18),所述传动主轴(13)的侧壁上安装有从动带轮二(19),所述主动带轮二(18)通过传动皮带与所述从动带轮二(19)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加工用油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组件(5)包括导向杆(501),所述导向杆(501)位于所述限位底座(4)的一侧壁上,所述导向杆(501)上滑动卡接有导向底板(502),所述导向底板(502)的一侧壁上分别安装有固定轴(503),所述固定轴(503)与所述固定侧板(3)相卡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食品加工用油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杆(501)的侧壁上设置有用于压紧所述导向底板(502)的复位弹簧(50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食品加工用油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底板(502)的一侧壁上安装有提手(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