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包括头盔壳体和显示设备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头盔壳体前端设有帽檐,帽檐上方设有安装槽,安装槽内设有与头盔壳体内部连通的开口;所述显示设备主体包括显示组件和主控组件,显示组件置于安装槽内,所述显示组件下方的波导片穿过安装槽的开口,置于帽檐下方;所述头盔壳体内侧顶部设有控制仓,主控组件放置在控制仓内,显示组件和主控组件通过导线电性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盔壳体后端设有电池仓,电池仓内设有电池组件,电池组件为显示设备主体供电。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仓外侧设有电池仓盖,头盔壳体后端还设有充电端口。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盔壳体内部设有弧形隔板,显示组件、主控组件之间的导线置于弧形隔板内侧。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隔板下方设有海绵垫或橡胶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