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防护装置,包括支撑架(1)、移动块(2)、转动板(3)、防护网(4)和转动块(5),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块(2)活动连接在支撑架(1)的内壁,所述转动板(3)活动连接在移动块(2)的内壁,所述防护网(4)通过轴销与转动板(3)的内壁活动连接,所述转动块(5)固定连接在支撑架(1)右侧的顶部,所述防护网(4)的左侧通过轴销与转动块(5)的内壁活动连接,所述防护网(4)前侧和后侧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活动块(6),所述活动块(6)的内壁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活动杆(7),所述活动杆(7)的表面固定安装有连接件(8),所述连接件(8)的内侧固定连接有防护网板(9),所述防护网(4)的右侧固定安装有驱动组件(10),所述防护网(4)前侧和后侧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辅助支撑组件(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10)包括安装座(101),所述安装座(101)固定连接在防护网(4)的右侧,所述安装座(10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双轴电机(102),所述双轴电机(102)固定安装在防护网(4)的右侧,所述双轴电机(10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传动杆(103),所述传动杆(103)的外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斜齿(104),所述活动杆(7)表面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第二斜齿(105),所述第一斜齿(104)的外侧与第二斜齿(105)的内侧啮合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撑组件(11)包括安装块(111),所述安装块(111)固定连接在防护网(4)前侧和后侧的两侧,所述安装块(111)的顶部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支撑板(11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1)右侧的底部固定安装有控制盒(12),所述控制盒(12)通过导线与双轴电机(102)电性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112)顶部的内侧开设有工型槽(13),所述工型槽(13)的内壁活动连接有延伸板(14)。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块(6)的右侧固定连接有防护罩(15),所述防护罩(15)套设在第一斜齿(104)和第二斜齿(105)的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杆(103)的表面活动连接有限位块(16),所述限位块(16)的左侧与防护网(4)的右侧固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