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菌类培养基的制备装置,包括储料仓(11)和搅拌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制备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铲车,所述搅拌结构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搅拌结构左右并排设置;所述储料仓(11)位于两个搅拌结构的正后方,所述搅拌结构包括第一卧式搅拌机(1)、第二卧式搅拌机(3)和投料仓(4),所述第一卧式搅拌机(1)和第二卧式搅拌机(3)均沿左右向设置,所述第二卧式搅拌机(3)位于第一卧式搅拌机(1)的正后方;两个第一卧式搅拌机(1)左右并排设置,其之间设有供水结构(6);两个第二卧式搅拌机(3)左右并排设置;所述第一卧式搅拌机(1)的顶部敞口,其内上部设有加水结构(7),其上的第一驱动结构(8)设于外侧,其后侧底部的出料口通过第一斗提机(2)与第二卧式搅拌机(3)的顶部连接;所述第二卧式搅拌机(3)的顶部封闭,其上的第二驱动结构(9)设于外侧,其顶部通过输送结构与投料仓(4)连接,其后侧底部的出料口通过第三斗提机(10)与储料仓(11)连接;所述输送结构包括斗提机、输送带或者溜管,所述加水结构(7)的内端与供水结构(6)连接,所述铲车位于第一卧式搅拌机(1)的前方且其用于将木屑送至第一卧式搅拌机(1)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菌类培养基的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结构(8)包括第一驱动链轮、第一驱动电机和保护罩,所述保护罩和第一驱动链轮上下并排设于第一卧式搅拌机(1)的左侧或右侧,所述保护罩的下侧敞口,所述第一驱动电机位于保护罩内,所述第一驱动链轮同轴设于第一卧式搅拌机(1)的驱动轴上且其通过链条与第一驱动电机传动连接;所述第二驱动结构包括第二驱动链轮和第二驱动电机,所述第二驱动链轮设于第二卧式搅拌机(3)的左侧或右侧,所述第二驱动电机位于第二卧式搅拌机(3)的顶部且其位于第二驱动链轮的正上方,所述第二驱动链轮同轴设于第二卧式搅拌机(3)的驱动轴上且其通过链条与第二驱动电机传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菌类培养基的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卧式搅拌机(1)的顶部设有上大下小的进料锥斗(1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菌类培养基的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第一卧式搅拌机(1)之间的距离为为25‑40cm,两个进料锥斗(12)相邻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菌类培养基的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水结构(7)包括沿左右向设置的喷水管,所述供水结构(6)包括进水总管(61)和两根进水支管(62),两根喷水管分别通过两根进水支管(62)与进水总管(61)连接;所述喷水管设于第一卧式搅拌机(1)的顶部,其靠近第一卧式搅拌机(1)的后侧设置,其下侧均布有多个喷孔,其内端与进水支管(62)连接;所述进水总管(61)和进水支管(62)均位于两个第一卧式搅拌机(1)之间且其上分别设有第一阀门(63)和第二阀门(6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菌类培养基的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总管(61)和进水支管(62)均竖向设置;所述进水总管(61)的底端通过三通管与两根进水支管(62)的底端连接,其位于第一卧式搅拌机(1)的后方,其位于两根进水支管(62)之间的正后方;两根进水支管(62)左右并排设置且其上端与对应喷水管的外端连接,所述第一阀门(63)位于进水总管(61)的后侧且其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0.8‑1.5m,所述第二阀门(64)位于进水支管(62)的后侧且其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0.8‑1.5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菌类培养基的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料仓(4)位于第一卧式搅拌机(1)和第二卧式搅拌机(3)之间,其位于第一斗提机(2)的外侧,其底部通过第二斗提机(5)与第二卧式搅拌机(3)的顶部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菌类培养基的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斗提机(2)、第二斗提机(5)和第三斗提机(10)由前至后斜向上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菌类培养基的制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卧式搅拌机(1)和第二卧式搅拌机(3)后侧底部的中间位置均沿竖直方向设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上设有能上下运动的气动闸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