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燃气工程安全防护装置,包括安装板(1)、多个下卡板(2)和多个上卡板(3),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下卡板(2)均设置于安装板(1)的一侧,其中两个所述下卡板(2)均固定设置于安装板(1)的顶部,每个所述上卡板(3)均设置于对应下卡板(2)的上方,每个所述下卡板(2)和每个所述上卡板(3)的侧壁均开设有卡槽,每两个相邻的所述下卡板(2)之间通过铰链铰接设置,所述安装板(1)的侧壁开设有多个定位孔,其中两个所述下卡板(2)的侧壁均设置有定位机构,每个所述定位机构均与对应的定位孔相匹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工程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定位机构均包括连接板(4)、定位杆(5)和拉板(6),所述连接板(4)固定设置于对应下卡板(2)的侧壁,所述定位杆(5)活动插接于连接板(4)的内部,所述定位杆(5)的一端与拉板(6)固定连接,所述定位杆(5)的另一端插接于对应定位孔的内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工程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下卡板(2)的侧壁均固定设置有多个第一侧板(7),每个所述上卡板(3)的侧壁均固定设置有多个第二侧板(8),每个所述第二侧板(8)的内部活动套接有螺杆(9),每个所述螺杆(9)的另一端均螺纹套接于对应第一侧板(7)的侧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工程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下卡板(2)和每个所述上卡板(3)的内壁均固定设置有橡胶垫(10)。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燃气工程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定位杆(5)的杆壁均活动套接有弹簧(11),每个所述弹簧(11)的一端均与对应的连接板(4)固定连接,每个所述弹簧(11)的另一端均与对应的拉板(6)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工程安全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1)的四角处均开设有螺纹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