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铝合金型材生产加工用焊接装置,包括支脚(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脚(1)上方设置有焊接机构(2)和夹持机构(3);
所述焊接机构(2)包括控制部和焊接部;焊接部设置在控制部上方;控制部包括支架(201);焊接部包括推进板(206);
所述夹持机构(3)包括推进部和夹持部;夹持部设置在推进部上方;推进部包括立板(301);夹持部包括置物板(30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合金型材生产加工用焊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01)底面与支脚(1)顶面固定连接,所述支架(201)背面设置有支板(202),所述支板(202)正面与支架(201)背面固定连接,所述支板(202)顶面固定设置有电机(20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铝合金型材生产加工用焊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203)输出杆左侧面设置有螺纹杆(204),所述螺纹杆(204)右侧面与电机(203)输出杆左侧面固定连接,所述螺纹杆(204)左侧面转动连接有支座(20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合金型材生产加工用焊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进板(206)内壁与螺纹杆(204)表面螺纹连接,所述推进板(206)内壁设置有电动伸缩杆(207),所述电动伸缩杆(207)表面与推进板(206)内壁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铝合金型材生产加工用焊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伸缩杆(207)正面设置有第二电动伸缩杆(208),所述第二电动伸缩杆(208)背面与电动伸缩杆(207)正面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电动伸缩杆(208)底面固定设置有焊接头(209)。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合金型材生产加工用焊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板(301)右侧面固定设置有第二电机(302),所述第二电机(302)输出杆左侧面固定设置有第二螺纹杆(303),所述第二螺纹杆(303)表面螺纹连接有推进板(304),所述推进板(304)内壁滑动连接有滑杆(30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合金型材生产加工用焊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板(306)底面与推进板(304)顶面固定连接,所述置物板(306)正面设置有第三电机(307),所述第三电机(307)输出杆背面固定设置有第三螺纹杆(308)。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铝合金型材生产加工用焊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螺纹杆(308)表面设置有夹持板(309),所述夹持板(309)内壁与第三螺纹杆(308)表面螺纹连接,所述夹持板(309)内侧面固定设置有保护垫(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