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城市环境工程治理设备,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顶部的中心处固定安装有固定壳(2),所述固定壳(2)内腔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升降组件(6),所述升降组件(6)包括电机(61)和螺纹筒(64),所述螺纹筒(64)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支撑板(3),所述支撑板(3)顶部的左右两侧均固定安装有集气组件(5),所述集气组件(5)包括集气箱(51)和气泵(53),所述集气箱(51)的底部连通安装有取样组件(7),所述支撑板(3)顶部的中心处固定安装有风速传感器(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环境工程治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61)固定安装于固定壳(2)的内腔且位于底座(1)顶部的中心处,所述电机(61)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有螺纹杆(62),所述螺纹筒(64)螺纹套设于螺纹杆(62)的表面,所述螺纹筒(64)左右两侧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限位块(6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城市环境工程治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壳(2)内腔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移动槽(9),所述限位块(63)远离螺纹筒(64)的一侧延伸至移动槽(9)的内腔并与其内壁滑动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环境工程治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气箱(51)固定安装于支撑板(3)的顶部,所述集气箱(51)顶部的中心处固定安装有空气质量传感器(52),所述气泵(53)固定安装于集气箱(51)远离风速传感器(8)的一侧,所述气泵(53)的出气端通过管道与集气箱(51)的左侧连通,所述气泵(53)的进气端通过管道连通有集气罩(5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环境工程治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组件(7)包括竖管(71),所述竖管(71)连通于集气箱(51)的底部,所述竖管(71)的底部贯穿支撑板(3)延伸至固定壳(2)表面的底部并连通有螺纹连接头(72),所述螺纹连接头(72)的内腔螺纹连接有集气瓶(74),所述集气瓶(74)表面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电动气阀(7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环境工程治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顶部的四角均贯穿开设有安装孔,所述支撑板(3)顶部中心处的前后两侧之间固定安装有顶板(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