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壳(1);所述外壳(1)包括呈一侧开口的第一壳体(11)以及设置于第一壳体(11)开口侧的第二壳体(12);
控制组件(2),设置于外壳(1)内;所述控制组件(2)包括设置于第一壳体(11)的控制板(21)以及分别设置于控制板(21)的第一接电单元(22)、第二接电单元(23)与咪头(24);
储油雾化组件(3),设置于外壳(1)内且位于第一接电单元(22)的一侧;所述储油雾化组件(3)包括用于储存烟油的油仓主体(31)与设置于油仓主体(31)内的雾化组件;所述雾化组件包括具有接电引脚的发热体;所述发热体的接电引脚一端位于油仓主体(31)内部,另一端位于油仓主体(31)外部且与第一接电单元(22)接触导通;
电芯(4),设置于外壳(1)内且位于第二接电单元(23)的一侧;所述电芯(4)设有分别与第二接电单元(23)接触导通的正电极(41)与负电极(42);以及烟嘴(5),与外壳(1)连接且与储油雾化组件(3)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油雾化组件(3)还包括设置于油仓主体(31)靠近第一接电单元(22)一侧的第一密封件(32)以及设置于油仓主体(31)靠近烟嘴(5)一侧的第二密封件(33);
所述第一密封件(32)开设有两个与油仓主体(31)内部连通的通孔(321);所述通孔(321)的一侧均开设有对接槽(322);所述发热体的接电引脚从通孔(321)穿出且折弯设置于对接槽(322)内;所述第一接电单元(22)包括第一接电极柱与第二接电极柱;所述第一接电极柱、第二接电极柱分别插设于对接槽(322)内且与所述发热体的接电引脚接触导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板(21)为L型板;所述第一接电单元(22)、第二接电单元(23)分别设置于控制板(21)同一侧的两端处;所述储油雾化组件(3)、电芯(4)左右并排设置于控制板(21)的同一侧且分别与第一接电单元(22)、第二接电单元(23)接触导通。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板(21)为直板;所述第一接电单元(22)、第二接电单元(23)分别设置于控制板(21)长度方向的两端上;
所述储油雾化组件(3)、电芯(4)分别设置于控制板(21)长度方向的两端且分别与第一接电单元(22)、第二接电单元(23)接触导通。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咪头(24)设置于控制板(21)的底部;所述第一壳体(11)内设有一限位件(112);所述限位件(112)包括第一卡接部(1121)以及与第一卡接部(1121)连通的第二卡接部(1122);所述咪头(24)设置于第一卡接部(1121)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件(32)设有一连接件(323);所述连接件(323)卡设于第二卡接部(1122)内;所述连接件(323)上开设有第一凹槽(3231);
所述限位件(112)内卡设有咪头密封件(6);所述咪头密封件(6)包括密封于第一卡接部(1121)与咪头(24)之间的主体部(61)以及与主体部(61)连接的凸出部(62);所述凸出部(62)卡设于第二卡接部(1122)且与连接件(323)对合连接;所述主体部(61)开设有供咪头(24)插入的第二凹槽(611)、与第二凹槽(611)相连通的第三凹槽(612);所述凸出部(62)开设有分别与第一凹槽(3231)、第三凹槽(612)连通的第四凹槽(621)。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11)开设有一安装孔(116);所述烟嘴(5)与安装孔(116)卡接且与第二密封件(33)连通;所述烟嘴(5)的外壁两侧分别设有卡位件(51);所述烟嘴(5)与第一壳体(11)卡扣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12)的边沿处具有多个朝第一壳体(11)的方向设置且与第一壳体(11)的内壁面抵接的连接板(121);所述连接板(121)均开设有卡孔(122);所述第一壳体(11)的内壁面设有多个与卡孔(122)一一对应的凸起(115),第一壳体(11)与第二壳体(12)卡扣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11)内设有至少两个卡扣臂(113);所述卡扣臂(113)分别设置于控制板(21)的两侧;所述卡扣臂(113)与控制板(21)卡扣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组装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还包括设置于第一壳体(11)内的充电板(7);所述第一壳体(11)开设有一充电孔(117);所述充电板(7)设置于充电孔(117)一侧且与控制板(21)电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