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小型垃圾焚烧炉,包括焚烧炉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体(1)的内侧底部设置有倾斜推板(2),所述焚烧炉体(1)的一侧穿设有与倾斜推板(2)固定连接的一对齿条(3),所述焚烧炉体(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推动箱(4),所述推动箱(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伺服电机(5),所述推动箱(4)的一侧穿设有与伺服电机(5)转动端固定连接的转动轴(6),所述转动轴(6)的外侧套设有与齿条(3)啮合的一对齿轮(7),所述焚烧炉体(1)的一侧穿设有与倾斜推板(2)固定连接的固定板(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小型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体(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破碎箱(8),所述破碎箱(8)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进料口(9),所述破碎箱(8)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驱动电机(10),所述破碎箱(8)的一侧穿设有与驱动电机(10)转动端固定连接的一对破碎辊(1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小型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箱(8)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输送管(12),所述输送管(1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转动电机(13),所述输送管(12)的一侧穿设有与转动电机(13)转动端固定连接的绞龙(1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小型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体(1)的内壁内部固定连接有电动伸缩杆(15),所述电动伸缩杆(15)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隔离板(1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小型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体(1)的一侧设置有连接板(17),所述连接板(17)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拉把(18)。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小型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体(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与焚烧炉体(1)内部相通的排烟管(19)。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小型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体(1)的底部和推动箱(4)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对支撑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