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造价坡度测绘仪,包括工作箱(103),工作箱(103)上固定安装有扶手(1),工作箱(103)底端四角等距设置有滑轮(305),其特征在于:工作箱(103)与滑轮(305)之间通过检测机构(3)相连,工作箱(103)外部四角均设置有测绘机构(2),检测机构(3)通过连接板(203)与测绘机构(2)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造价坡度测绘仪,其特征在于:检测机构(3)包括固定架(303),固定架(303)内部设置有贯穿滑轮(305)两侧并伸入到固定架(303)两端的连接轴(307),连接轴(307)两端分别固定安装有限位块(304),固定架(303)顶端固定安装有贯穿工作箱(103)底部的滑动杆(306),滑动杆(306)的顶端固定安装有限位板(301),限位板(301)上固定安装有连接板(203),滑动杆(306)外部设置有复位弹簧(30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造价坡度测绘仪,其特征在于:复位弹簧(302)固定连接在工作箱(103)和限位板(301)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造价坡度测绘仪,其特征在于:测绘机构(2)包括连接柱(205),连接柱(205)固定安装在连接板(203)的外部,连接柱(205)两端分别固定安装有第二标志板(204)和第三标志板(207),连接柱(205)靠近第三标志板(207)的一侧安装有支撑架(208),支撑架(208)上分别安装有第一标志板(201)和第四标志板(21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建筑造价坡度测绘仪,其特征在于:连接板(203)为U字形设计,连接板(203)的外部通过工作箱(103)上的通槽伸出,连接板(203)的外部上下两端均固定安装有滑动板(202),滑动板(202)与连接板(203)之间通过加强筋(206)固定连接,工作箱(103)上开设有多组等距且在同一水平面上的标识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建筑造价坡度测绘仪,其特征在于:标识装置为刻度线(209)。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建筑造价坡度测绘仪,其特征在于:第一标志板(201)、第四标志板(210)、第二标志板(204)以及第三标志板(207)在未使用之前均在同一水平面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造价坡度测绘仪,其特征在于:工作箱(103)的中部设置有放置箱(104),放置箱(104)顶部的盖板(102)通过转动轴(101)与工作箱(103)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造价坡度测绘仪,其特征在于:工作箱(103)的底端中部固定安装有配重块(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