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索能及
我要发布
收藏
专利号: 2023224358855
申请人: 陕西协通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6-05-22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联系人

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激光自动除草机器人,包括激光自动除草机器人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自动除草机器人主体(1)的前端底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前支套(2),所述前支套(2)的底端滑动连接有支柱一(3),所述支柱一(3)的底端内部固定连接有轴承一(4),所述轴承一(4)的内部固定连接有轮杆一(5),所述轮杆一(5)的外端固定连接有前轮(6);

所述激光自动除草机器人主体(1)的后端底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后支套(7),所述后支套(7)的底端滑动连接有支柱二(8),所述支柱二(8)的底端内部固定连接有轴承二(9),所述轴承二(9)的内部固定连接有轮杆二(10),所述轮杆二(10)的外端固定连接有后轮(11);

所述激光自动除草机器人主体(1)的上端左右两侧均固定安装有电动伸缩缸(16),所述电动伸缩缸(16)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侧连杆(15),且所述侧连杆(15)的前后两端分别与支柱一(3)和支柱二(8)固定连接;

两个所述支柱二(8)的底端之间固定连接有底杆(12),所述底杆(12)的上端中间位置固定安装有双头电机(13),且所述双头电机(13)的两端输出端均与轮杆二(10)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激光自动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6)与后轮(11)形状大小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激光自动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侧连杆(15)与电动伸缩缸(16)呈“T”字形相互垂直,且所述侧连杆(15)与支柱一(3)和支柱二(8)呈“U”字形相互垂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激光自动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杆(12)为“U”字形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激光自动除草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杆(12)的前端固定连接有护瓦(14)且护瓦(14)位于双头电机(13)的外侧,所述护瓦(14)为弧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