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安全攀爬装置,包括用于攀爬的梯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梯子机构一侧设置有可灵活调整高度的置物机构,所述梯子机构底部设置有用于提高整体稳定性的辅助支撑机构;
所述梯子机构包括两个竖板(1),两个所述竖板(1)之间等间距固定连接有多个横踏板(2);
所述置物机构包括工具箱(9)、定滑轮(10)以及卷绳筒(11),所述定滑轮(10)后侧转动连接在一侧竖板(1)的前端上部,所述卷绳筒(11)后侧转动连接在一侧竖板(1)的前端下部,所述工具箱(9)的前侧固定连接有连接绳(12),所述连接绳(12)的一侧绕过定滑轮(10)并缠绕在卷绳筒(11)的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安全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一侧所述竖板(1)的右侧中部设置有滑槽(7),所述滑槽(7)内部滑动连接有滑块(8),所述滑块(8)的一侧固定连接在工具箱(9)的一侧,所述连接绳(12)的一端与卷绳筒(11)为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安全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绳筒(11)的中部设置有方型通孔(13),所述方型通孔(13)内滑动连接有方型杆(14),所述方型杆(14)的一端与一侧竖板(1)的前部方型卡槽相卡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安全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型杆(14)的外部设置有把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安全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板(1)的底端铰接连接有支撑座(3),所述支撑座(3)的底侧设置有防滑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安全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撑机构包括四个安装座(4),四个所述安装座(4)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竖板(1)的前后两侧底部,所述安装座(4)内转动连接有套筒(5),所述套筒(5)的底侧内部螺纹连接有螺杆(6)。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照明工程施工用安全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杆(6)的底端为尖头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