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家具生产用翻板工装,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方筒(3),每个所述方筒(3)的内底壁均固定连接有第一液压杆(16),每个所述第一液压杆(16)的伸缩端均固定连接有滑板(13),两个所述滑板(13)的上表面均固定连接有控制板(6),两个所述控制板(6)相互靠近的一侧面均固定镶嵌有轴承(19),每个所述轴承(19)的内圈均固定连接有转杆(12),其中一个所述控制板(6)的左侧面固定连接有伺服电机(5),所述伺服电机(5)的输出端与其中一个转杆(12)的左端固定连接,两个所述转杆(12)相互靠近的一侧面均固定连接有家具板材卡座(7),每个所述家具板材卡座(7)的上表面均固定连接有U型板(8),每个所述U型板(8)的内顶壁均固定连接有第二液压杆(11),每个所述家具板材卡座(7)的上表面均开设有通孔(18),两个所述第二液压杆(11)的伸缩端分别贯穿两个通孔(18)并延伸至通孔(18)的下方,每个所述第二液压杆(11)的伸缩端均固定连接有压板(10),每个所述压板(10)的正面和压板(10)的背面均固定连接有第一延伸板(9),每个所述家具板材卡座(7)的正面和家具板材卡座(7)的背面均固定连接有第二延伸板(1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家具生产用翻板工装,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家具板材卡座(7)的底面均固定连接有两个弯板(14),两组所述弯板(14)的上表面分别与两组第二延伸板(17)的底面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家具生产用翻板工装,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方筒(3)相互远离的一侧面均固定连接有加强板(2),两个所述加强板(2)的底面均与底板(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家具生产用翻板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伺服电机(5)的外表面固定连接有连接座(20),所述连接座(20)的右侧面与其中一个控制板(6)的左侧面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家具生产用翻板工装,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液压杆(16)的外表面均固定连接有两个顶块(15),每个所述顶块(15)的底面均与方筒(3)的内底壁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家具生产用翻板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上方设有两个指示灯(4),两个所述指示灯(4)的背面分别与两个方筒(3)的正面固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