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高安全性的劈木机,包括第二固定支架(4),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支架(4)内部贯穿并设置有均匀分布的辊(17),所述辊(17)之间外侧设置有传送带(5),所述第二固定支架(4)前侧中部固定连接有控制器(10),所述第二固定支架(4)右侧上部固定连接有U形挡板(6),所述U形挡板(6)前侧下部固定连接有第三固定支架(9),所述U形挡板(6)右侧下部前端贯穿并固定连接有对射型光电传感器收光器(12),所述第三固定支架(9)顶部中部固定连接有液压推杆(8),所述U形挡板(6)后侧下部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支架(1),所述第一固定支架(1)顶部后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块(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安全性的劈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带(5)外侧壁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限位块(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安全性的劈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支架(4)前侧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电机(11)且电机(11)的输出端贯穿第二固定支架(4)并与左右部辊(17)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高安全性的劈木机,其特征在于:右部所述电机(11)右侧设置有对射型光电传感器发光器(2)且对射型光电传感器发光器(2)与第二固定支架(4)固定连接并与对射型光电传感器收光器(12)相对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安全性的劈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推杆(8)输出端固定连接有推块(7)。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安全性的劈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14)前侧中部贯穿并滑动连接有刀头(16)。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安全性的劈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14)右侧中部贯穿并设置有两个螺栓(13)且螺栓(13)贯穿刀头(16)。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高安全性的劈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刀头(16)顶部中部固定连接有把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