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支撑件、第二支撑件和安装座;
所述第一支撑件与所述安装座连接,所述第一支撑件上设有第一连接部;
所述第二支撑件与所述安装座和/或第一支撑件连接,所述第二支撑件上设有固定部,所述第二支撑件包括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二支撑件上设有第二连接部,所述固定部位于第二连接部和安装座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位于第一连接部的下方;
和/或,所述第一连接部包括第一连接孔,
和/或,所述固定部包括支撑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件位于第一支撑件的左侧或右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件包括第一支撑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板上设有斜边,所述斜边位于第一连接部下方。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支撑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板设有折边或所述第二支撑板上连接有第一加强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强板或折边上设有第二连接孔。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连接板,所述第二支撑件通过第一连接板与所述安装座和/或第一支撑件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包括安装板。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支撑板与安装板连接,第一支撑板在安装板上竖直或倾斜设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支撑装置的第一连接板与第一支撑板和/或安装板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支撑板、安装板、第一连接板两两垂直。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安装板上设有第一安装缺口。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上连接有第二加强板;
和/或,所述安装板上连接有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二连接板与第二支撑件连接。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支撑件,所述第三支撑件与所述安装座和/或第一支撑件连接,所述第三支撑件位于第一支撑件上方,所述第三支撑件上设有第三连接部。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三连接部包括第三连接孔。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连接部位于第一连接部的上方。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撑件上设有第二安装缺口。
2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撑件包括第三支撑板。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支撑板、第二支撑板、第三支撑板与安装板垂直。
22.一种小农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21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撑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