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视觉提醒标记贴,包括标记贴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贴本体包括具有视觉提醒功能的标识层、以及可将标识部粘贴于目标区域的黏合层,所述标识层表面具有或内部填充有可发出夜光的荧光粉或可折射光的物质,或者所述标识层为镭射膜,或者所述标识层为色彩明艳的涂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觉提醒标记贴,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贴本体由透明材料制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觉提醒标记贴,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贴本体由非透明材料制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觉提醒标记贴,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贴本体上设有标识区和非标识区;所述标识区与目标按键的标识区域对应,所述标识区为实体结构或镂空结构;所述非标识区可设有供视觉识别的识文字和/或标识图案和/或装饰图案。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视觉提醒标记贴,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区为实体结构时,其内可设置标识文字和/或标识图案和/或装饰图案。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视觉提醒标记贴,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区为实体结构时采用透明材料制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觉提醒标记贴,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贴本体与目标按键对应。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觉提醒标记贴,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贴本体与目标按键的标识区域对应。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觉提醒标记贴,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层上设有可供触摸识别的凸起。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视觉提醒标记贴,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为整体式凸出结构,或者为局部凸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