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药材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机体组件、粉碎组件和加热组件;
所述机体组件包括罐体、上盖和底盖,所述罐体为两端敞口的管状体,所述上盖转动连接在罐体顶部敞口上,所述底盖转动连接在罐体底部敞口上;
所述粉碎组件包括漏斗和两组的粉碎模组,所述漏斗包括上边沿和底口,所述上边沿为圆形并与罐体内壁贴合;所述粉碎模组包括旋转电机、转轴和粉碎齿轮,所述旋转电机设置在罐体外,所述粉碎齿轮设置在底口内,所述转轴与旋转电机连接并穿过罐体侧壁与粉碎齿轮传动连接;
所述加热组件包括套筒和加热件,所述套筒套设在罐体外周上,所述罐体外周与套筒之间具有空隙,所述加热件设置在漏斗上边沿以上对应的空隙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材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药材粉碎装置还包括干燥组件,所述干燥组件包括循环电机、汽水分离器以及若干管道,所述罐体侧壁顶部和底部上分别设置有穿过加热件以及套筒的气管,所述气管、循环电机、汽水分离器、气管依次通过管道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材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药材粉碎装置还包括搅拌组件,所述搅拌组件包括搅拌轴和搅拌叶,所述漏斗上方的罐体侧壁上开设有搅拌孔并贯通加热件以及套筒,所述搅拌轴设置在搅拌孔内并伸入到底口的上方,所述搅拌叶设置在底口上方的搅拌轴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药材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上还设置有观察窗。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药材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组件还包括支撑筒,所述支撑筒设置在套筒上,所述支撑筒与搅拌孔位置相对,所述搅拌孔以及支撑筒的内径大于搅拌轴的最大直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药材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轴为中间大两端小的纺锤形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药材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筒倾斜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药材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筒的外周上设置有加强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