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称重取料小车,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机构(100),所述主体机构(100)包括推车(101),所述推车(101)的顶部设置有把手(102);
取料机构(200),所述取料机构(200)设置于推车(101)的顶部,所述取料机构(200)包括支撑壳(201),所述支撑壳(201)的顶部设置有取料板(202);
称料机构(300),所述称料机构(300)设置于推车(101)的顶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称重取料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料板(202)的底部设置有交叉杆(203),所述交叉杆(203)的一端设置于支撑壳(201)的内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称重取料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称料机构(300)包括称重器(301),所述称重器(301)的顶部设置有支撑板(30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称重取料小车,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交叉杆(203)相对的一侧之间设置有固定杆(204),所述支撑壳(201)的内腔和取料板(202)的底部均设置有第一电动伸缩杆(205),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205)的输出端设置于固定杆(204)的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称重取料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车(101)的顶部设置有卸料板(206),所述卸料板(206)的底部设置有第二电动伸缩杆(207),所述第二电动伸缩杆(207)的输出端设置于推车(101)的内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称重取料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卸料板(206)的顶部开设有定位槽(208),所述定位槽(208)的内腔活动连接有定位杆(209)。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称重取料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杆(209)的底部设置有弹簧(210),所述弹簧(210)的一端设置于定位槽(208)的内壁。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称重取料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料板(202)的底部和支撑壳(201)的内腔均开设有与交叉杆(203)配合使用的导向槽(211)。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称重取料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车(101)的一侧设置有斜板(212),所述斜板(212)的内腔设置有滚轴(213),所述滚轴(213)的数量为若干个。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称重取料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车(101)的底部设置有第三电动伸缩杆(103),所述第三电动伸缩杆(103)的输出端设置有摩擦板(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