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操作主轴正反转动的电动操动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框架,主体框架主要由左夹板、右夹板构成;
左夹板和右夹板中间设有转轴、“Y”型轮、传动齿轮、传动齿轮上固定的销轴和驱动套,其中:转轴沿左右方向布置,且转轴的左端与旋转驱动装置连接,旋转驱动装置驱动转轴正反转; 转轴上固定套设“Y”型轮,“Y”型轮随转轴转动;
驱动套同轴套设在转轴的右端,驱动套不随转轴转动;驱动套连接有驱动其左右移动的平移驱动装置;驱动套上套设有与其转动配合的传动齿轮,驱动套不随传动齿轮转动;传动齿轮上固定设有向“Y”型轮一侧伸出的销轴;
主轴上装配有扇形齿轮,主轴随扇形齿轮转动,同时扇形齿轮与传动齿轮啮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操作主轴正反转动的电动操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框架还包括支撑柱,支撑柱设在两夹板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操作主轴正反转动的电动操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平移驱动装置包括三角形板,三角形板具有三个连接点,分别为第一连接点、第二连接点和第三连接点,第一连接点与固定在右夹板上的固定销铰接连接,第二连接点与位移单元的活动端铰接连接,第三连接点与驱动套铰接连接;第二连接点和第三连接点为配合的长孔结构;
位移单元通过安装板固定在右夹板上,位移单元驱动活动端上下移动;
位移单元的活动端向上移动,会带动三角形板的第三连接点向左移动,进而带动驱动套向左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操作主轴正反转动的电动操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位移单元为电磁铁动杆,动杆作为活动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操作主轴正反转动的电动操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Y”型轮和传动齿轮之间设有复位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操作主轴正反转动的电动操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装置为套设在转轴上的复位压簧,复位压簧的两端分别与“Y”型轮和传动齿轮抵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操作主轴正反转动的电动操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扇形齿轮的宽度大于传动齿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操作主轴正反转动的电动操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驱动装置为安装在左夹板外侧的正反电动机。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操作主轴正反转动的电动操动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信号转换装置,信号转换装置包括信号转换开关、拐臂和异形板,异形板装配在主轴上,且异形板的自由端设有沿其宽度方向的第一弧形长孔,拐臂装配在信号转换开关的芯轴上,拐臂的自由端设有沿其长度方向的第二长孔,第一弧形长孔和第二长孔之间通过穿过的销轴连接,实现异形板与拐臂的铰接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操作主轴正反转动的电动操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右夹板外侧装配有接线端子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