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锅具,包括锅体、锅盖和搅拌机构,所述搅拌机构包括搅拌件、连接在所述搅拌件前端的第一转轴和连接在所述搅拌件后端的第二转轴,所述第一转轴和所述第二转轴之间同轴;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或所述锅盖上设有可拆卸的连接座,所述连接座用于支撑所述第一转轴和所述第二转轴,所述第一转轴上设有位于所述烹饪锅具外部的动力接收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与所述锅盖磁吸连接或卡扣连接,用于将所述连接座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锅盖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向下凸伸出所述锅盖的下缘,所述锅体上设有用于容纳所述连接座的凹槽。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饪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侧壁与所述连接座接触。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和所述锅盖中的一个上设有定位柱,所述连接座和所述锅盖中的另一个上设有与所述定位柱配合的定位孔。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具有上开口的安装槽,所述连接座可拆卸地设置在所述安装槽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烹饪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包括用于限制所述搅拌件轴向移位的限制部。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烹饪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转轴上设有位于所述锅体外部的手柄。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转轴与所述搅拌件一体成型。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转轴与所述搅拌件转动配合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