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话手表,包括手表主体,所述手表主体的两端分别连接有第一表带和第二表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带设置有摄像装置,所述手表主体设置有第一连接部件,所述第一连接部件具有与所述手表主体电连接的第一导电部;所述摄像装置具有可伸缩的第二连接部件,所述第二连接部件具有一端连接于所述第一导电部的第二导电部,所述第二导电部的另一端电连接于所述摄像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话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件可拆卸连接于所述手表主体;和/或,所述第二连接部件的一端可拆卸连接于所述第一连接部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话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朝向于所述第一表带的外侧放置,所述第一表带连接于所述手表主体的后端,所述第二表带连接于所述手表主体的前端。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话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表主体朝向所述第一表带的一侧具有插孔,所述第一连接部件包括一端插接于所述插孔的连接插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话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部件包括一端连接于所述连接插头的排线;所述摄像装置包括摄像头,所述排线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摄像头;
所述第二导电部为设置于所述排线且可弯折的导电内芯,所述排线还包括包覆于所述导电内芯的绝缘层。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话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表主体的一侧具有卡接结构,所述连接插头具有可与所述卡接结构配合连接的卡接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话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带设置有用于供其中一所述摄像装置伸入的第一安装位;所述第二表带设置有第二摄像装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话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带设置有排线槽,所述排线至少部分嵌设于所述排线槽内,所述排线槽的一端连通于所述安装位。
9.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话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带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表带的长度。
10.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话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带采用柔性材料制成;和/或,所述第二表带采用柔性材料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