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刺针生产用校直机构,包括侧架(1)、第一轮架(3)、上校直轮(7)、第二轮架(8)、下校直轮(12)和校直挡板(13),其特征在于:所述校直挡板(13)上设有上校直轮(7)和下校直轮(12),且上校直轮(7)通过转动轴与轴架(14)转动连接,所述轴架(14)与螺杆(5)的一端连接,且螺杆(5)与顶板(6)中部的螺纹孔丝杆传动连接,所述校直挡板(13)上设有两个导槽(15),所述轴架(14)的两侧通过凸槽(16)与导槽(15)滑动连接,所述顶板(6)设在校直挡板(13)的顶部,所述校直挡板(13)的两侧均设有侧架(1),所述侧架(1)上通过缸体箍口(17)设有冲压杆(2),所述冲压杆(2)的伸缩端与第一轮架(3)连接,且第一轮架(3)的正对面对称设有第二轮架(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刺针生产用校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杆(5)共设有两个,且两个螺杆(5)的端部均设有调节头(4),所述调节头(4)的外侧设有便于手动调节的卡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刺针生产用校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校直轮(7)共设有两个,下校直轮(12)共设有三个,且三个下校直轮(12)与两个上校直轮(7)相互错开上下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刺针生产用校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轮架(3)与第二轮架(8)设为相同结构,所述第一轮架(3)与第二轮架(8)的两端和居中处分别设有端定位轮(18)和中定位轮(19)。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刺针生产用校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架(1)的拐角处均设有支撑腿(9),所述支撑腿(9)的底端设有稳定支撑脚垫。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刺针生产用校直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9)共设有四个,且四个支撑腿(9)之间横向设有支撑杆(11),所述支撑杆(11)的顶部两侧均设有缓冲杆(10),且缓冲杆(10)的一端与第二轮架(8)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