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剪叉连接的三环桁架可展开天线机构,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内层桁架单元、中层桁架单元和外层桁架单元,
所述内层桁架单元包括上部内层环形桁架和下部内层环形桁架,所述上部内层环形桁架和下部内层环形桁架均包括N个内连接块、N个第一内连接杆以及N个第二内连接杆,且所述上部内层环形桁架和下部内层环形桁架中的N个内连接块、第一内连接杆以及第二内连接杆通过转动副依次间隔布置首尾连接,共同组成所述内层桁架单元;
所述中层桁架单元包括上部中层环形桁架、下部中层环形桁架和中层剪叉单元,所述上部中层环形桁架与下部中层环形桁架均包括N个中连接块、N个第一中连接杆以及N个第二中连接杆,且所述N个中连接块、第一中连接杆以及第二中连接杆通过转动副依次间隔布置首尾连接分别组成所述上部中层环形桁架和下部中层环形桁架,且所述中层剪叉单元设于所述上部中层环形桁架与下部中层环形桁架之间,共同组成所述中层桁架单元;
所述外层桁架单元包括上部外层环形桁架和下部外层环形桁架,所述上部外层环形桁架和下部外层环形桁架均包括N个外连接块、N个第一外连接杆以及N个第二外连接杆,且所述上部外层环形桁架和下部外层环形桁架中的N个外连接块、第一外连接杆以及第二外连接杆通过转动副依次间隔布置首尾连接,共同组成所述外层桁架单元;
所述内层桁架单元、中层桁架单元以及外层桁架单元同心设置,且所述内层桁架单元与中层桁架单元之间通过第一内剪叉单元以及第二内剪叉单元连接,且所述相邻第一内剪叉单元和第二内剪叉单元呈V形排列布置,所述中层桁架单元与外层桁架单元之间通过外剪叉单元连接,且所述相邻两个外剪叉单元呈等腰梯形排列布置,且所述内层桁架单元、中层桁架单元以及外层桁架单元通过所述第一内剪叉单元、第二内剪叉单元以及外剪叉单元连接共同组成三环桁架可展开天线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剪叉连接的三环桁架可展开天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相邻两个内连接块之间通过所述第一内连接杆以及第二内连接杆连接,且所述内连接块中第一内分支的第一内槽口与所述第一内连接杆的第一端转动连接,且所述第一内连接杆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内连接杆的第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内连接杆的第二端与所述相邻内连接块中第四内分支的第一内槽口转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剪叉连接的三环桁架可展开天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相邻两个中连接块之间通过所述第一中连接杆以及第二中连接杆连接,且所述中连接块中第一内分支的第一中槽口与所述第一中连接杆的第一端转动连接,且所述第一中连接杆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中连接杆的第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中连接杆的第二端与所述相邻中连接块中第四中分支的第一中槽口转动连接;
所述中层剪叉单元包括第一中间杆和第二中间杆,且所述第一中间杆的第一端与所述上部中层环形桁架中中连接块第一中分支上的第二中槽口转动连接,所述第一中间杆的第二端与所述下部中层环形桁架中中连接块第四中分支上的第二中槽口转动连接,且所述第二中间杆的第一端与所述上部中层环形桁架中中连接块第四中分支上的第二中槽口转动连接,所述第二中间杆的第二端与所述下部中层环形桁架中中连接块第一中分支上的第二中槽口转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剪叉连接的三环桁架可展开天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相邻两个外连接块之间通过所述第一外连接杆以及第二外连接杆连接,且所述外连接块中第一外分支的第一外槽口与所述第一外连接杆的第一端转动连接,且所述第一外连接杆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外连接杆的第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外连接杆的第二端与所述相邻外连接块中第三内分支的第一外槽口转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剪叉连接的三环桁架可展开天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内剪叉单元和第二内剪叉单元均包括第一内比例杆和第二内比例杆,且所述第一内剪叉单元中第一内比例杆的第一端与所述上部内层环形桁架中内连接块第三内分支上的内槽口转动连接,所述第一内剪叉单元中第一内比例杆的第二端与所述下部中层环形桁架中中连接块第二中分支上的中槽口转动连接,且所述第一内剪叉单元中第二内比例杆的第一端与所述下部内层环形桁架中内连接块第三内分支上的内槽口转动连接,所述第一内剪叉单元中第二内比例杆的第二端与所述上部中层环形桁架中中连接块第二中分支上的中槽口转动连接;
所述第二内剪叉单元中第一内比例杆的第一端与所述上部内层环形桁架中内连接块第二内分支上的内槽口转动连接,且所述第二内剪叉单元中第一内比例杆的第二端与所述下部中层环形桁架中中连接块第三中分支上的中槽口转动连接,所述第二内剪叉单元中第二内比例杆的第一端与所述下部内层环形桁架中内连接块第二内分支上的内槽口转动连接,且所述第二内剪叉单元中第二内比例杆的第二端与所述上部中层环形桁架中中连接块第三中分支上的中槽口转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剪叉连接的三环桁架可展开天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剪叉单元包括第一外比例杆和第二外比例杆,且所述第一外比例杆的第一端与所述上部中层环形桁架中中连接块第五中分支上的中槽口转动连接,所述第一外比例杆的第二端与所述下部外层环形桁架中外连接块第二外分支上的外槽口转动连接,且所述第二外比例杆的第一端与所述下部中层环形桁架中中连接块第五中分支上的中槽口转动连接,所述第二外比例杆的第二端与所述上部外层环形桁架中外连接块第二外分支上的外槽口转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剪叉连接的三环桁架可展开天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层桁架单元中相邻两个外剪叉单元所形成的圆心角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剪叉连接的三环桁架可展开天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内连接块上均设有第一内分支、第二内分支、第三内分支以及第四内分支,且所述第一内分支、第二内分支、第三内分支以及第四内分支关于所述内连接块的中心线对称布置,且所述第一内分支和第四分支上均设有第一内槽口和第二内槽口,且所述第二内分支和第三内分支上均设有内槽口,所述第一内分支上第二内槽口的中心线与所述第二内分支上内槽口的中心线之间的夹角为φ,且所述第二内分支上内槽口的中心线与所述第三内分支上内槽口的中心线之间的夹角为所述每个中连接块上均设有第一中分支、第二中分支、第三中分支、第四中分支以及第五中分支,且所述第一中分支、第二中分支、第三中分支、第四中分支关于所述第五中分支中心线对称布置,所述第一中分支和第四中分支上均设有第一中槽口和第二中槽口,且所述第二中分支、第三中分支以及第五中分支上均设有中槽口,所述第一中分支上第二中槽口的中心线与所述第二中分支上中槽口的中心线之间的夹角为 所述第二中分支上中槽口的中心线与所述第三中分支上中槽口的中心线之间的夹角为δ2=180°‑2φ,且所述第四中分支上第二中槽口的中心线与所述第五中分支上中槽口的中心线之间的夹角为δ3=180°‑1*2(180°‑360°/N);
所述每个外连接块上均设有第一外分支、第二外分支以及第三外分支,且所述第一外分支、第三外分支关于所述第二外分支中心线对称布置,所述第一外分支和第三外分支上均设有第一外槽口和第二外槽口,且所述第二外分支上均设有外槽口,所述第三外分支上第二外槽口的中心线与所述第二外分支上外槽口的中心线之间的夹角为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剪叉连接的三环桁架可展开天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内连接杆的长度等于所述第二内连接杆的长度,且所述第一中连接杆的长度等于所述第二中连接杆的长度,所述第一外连接杆的长度等于所述第二外连接杆的长度,且所述第一中间杆的长度等于所述第二中间杆的长度,所述第一内比例杆的长度等于所述第二内比例杆的长度,且所述第一外比例杆的长度等于所述第二外比例杆的长度;
所述第一内连接杆的长度与所述第一中连接杆的长度之比、所述内连接块上的中心点到所述内连接块上各个内槽口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与所述中连接块上的中心点到所述中连接块上各个中槽口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之比以及所述第一内比例杆上第一中心轴线到中间中心轴线的距离与所述第一内比例杆上第二中心轴线到中间中心轴线的距离之比均为所述第一中连接杆的长度与所述第一外连接杆的长度之比、所述中连接块上的中心点到所述中连接块上各个中槽口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与所述外连接块上的中心点到所述外连接块上各个外槽口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之比以及所述第一外比例杆上第一中心轴线到中间中心轴线的距离与所述第一外比例杆上第二中心轴线到中间中心轴线的距离之比均为所述第一内比例杆上第二中心轴线到中间中心轴线的距离与所述第一中间杆的长度之比以及所述第一外比例杆上第一中心轴线到中间中心轴线的距离与所述第一中间杆的长度之比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