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伐木机械的可调节手臂,包括保护管(1)、可拆卸设置于所述保护管(1)内侧且与其长度方向一致的穿线管(2)和设置于所述穿线管(2)内且与其长度方向一致的分隔组件,所述分隔组件与所述穿线管(2)围合形成若干间隔分布且沿二者长度方向延伸的穿线通道(3),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隔组件包括与所述穿线管(2)活动连接的活动型材(4),所述活动型材(4)与所述穿线管(2)之间设置有用于锁定所述活动型材(4)的锁定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伐木机械的可调节手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穿线管(2)的周向内壁为圆柱面形,所述活动型材(4)绕所述穿线管(2)的轴心线转动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伐木机械的可调节手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组件还包括圆柱状的中心轴(5)和设置于所述中心轴(5)和所述穿线管(2)之间的固定型材(6),所述中心轴(5)的轴心线与所述穿线管(2)的轴心线重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伐木机械的可调节手臂,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型材(4)包括与所述中心轴(5)周向外缘相贴合的内贴合部(4a)和与所述穿线管(2)周向内壁相贴合的外贴合部(4b),所述锁定组件与所述内贴合部(4a)和/或所述外贴合部(4b)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伐木机械的可调节手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贴合部(4b)上设置有第一锁孔(4‑1),所述穿线管(2)的周向内壁上设置有若干第二锁孔(2‑1),所述第二锁孔(2‑1)分布在以所述保护管(1)轴心线上任一点为圆心的圆周上,所述锁定组件包括锁定螺栓(7),所述第一锁孔(4‑1)通过锁定螺栓(7)与其中一个第二锁孔(2‑1)锁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伐木机械的可调节手臂,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螺栓(7)与所述第一锁孔(4‑1)和/或所述第二锁孔(2‑1)螺纹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伐木机械的可调节手臂,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轴(5)上设置有沿其轴线延伸的穿线通孔(5‑1)。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伐木机械的可调节手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穿线管(2)包括两个可拆卸连接的穿线型材(2a),所述穿线通孔(5‑1)由两个所述穿线型材(2a)围合形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伐木机械的可调节手臂,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穿线型材(2a)之间设置有卡接配合的卡接块(2a‑1)和卡接口(2a‑2)。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伐木机械的可调节手臂,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穿线型材(2a)之间还设置有插接配合的定位凸起(2a‑3)和定位凹陷(2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