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杆式手指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捞取手指(6)、压实装置、传动机构以及动力装置,动力装置与压实装置相连,并推动压实装置往复运动,压实装置两侧均设置有捞取手指(6),动力装置通过传动机构与捞取手指(6)相连,并带动两侧的捞取手指(6)同步摆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杆式手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捞取手指(6)的一端与传动机构相连,另一端向内弯折,形成捞取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杆式手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传动机构包括齿轮(4)以及齿条(3),动力装置与齿条(3)相连,并推动齿条(3)往复运动,齿轮(4)有设置在齿条(3)两侧的两个,齿条(3)的两侧均设置有与对应侧的齿轮(4)啮合的齿,捞取手指(6)与对应侧的齿轮(4)相连,并随齿轮(4)的转动而同步摆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直杆式手指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摆动架(5),摆动架(5)有设置在压实装置两侧的两个,各摆动架(5)均与传动机构相连,捞取手指(6)安装在对应侧的摆动架(5)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直杆式手指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的摆动架(5)上均并排设置有若干捞取手指(6)。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杆式手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压实装置为排气压盒(7)或压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杆式手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动力装置为气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