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量化玻璃瓶制瓶机,其特征在于,包括传送部和取料机械手,所述取料机械手至少为两个;取料机械手包括转动臂和设置在转动臂上的夹持手;取料机械手和传送部之间设有用于放置玻璃瓶的暂存区,暂存区转动连接有伸缩式推动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量化玻璃瓶制瓶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式推动部包括固定座、活动板、推动条和位于固定座上的伸缩件;伸缩件的动力输出端与活动板连接,推动条设置在活动板远离固定座的一面上;固定座与暂存区的底部转动连接,且暂存区上设有用于驱动固定座转动的转动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轻量化玻璃瓶制瓶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式推动部还包括与活动板可拆卸连接的连接件,推动条与连接件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轻量化玻璃瓶制瓶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条为低导热金属条。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轻量化玻璃瓶制瓶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条包括横杆和垂直于活动板的竖杆,横杆与连接件固定,竖杆的一端与横杆固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轻量化玻璃瓶制瓶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器和与控制器电连接的感应器、延时器,感应器位于传送部的安装架上,且感应器与暂存区一一对应设置;每个暂存区处的感应器均位于该处伸缩式推动部的前侧;伸缩件、转动件均与控制器电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轻量化玻璃瓶制瓶机,其特征在于:转动臂包括竖臂、横臂、用于驱动竖臂上下伸缩的伸缩部、用于驱动横臂转动的转动部;伸缩部与竖臂连接,转动部固定在竖壁上,且转动部的动力输出端与横臂连接;夹持手位于横臂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轻量化玻璃瓶制瓶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手包括夹持驱动部、固定盒、滑块、摆臂和夹持臂,夹持驱动部和固定盒均固定在转动臂上,滑块位于固定盒内,且夹持驱动部的动力输出端伸入固定盒内与滑块固定;固定盒的下部盒壁上开有U形槽;摆臂和夹持臂均为两个,摆臂的上端与滑块铰接,摆臂的下端分别铰接一个夹持臂,夹持臂的下端伸出U形槽,且两个夹持臂的中部之间铰接有固定杆,固定杆与固定盒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轻量化玻璃瓶制瓶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传送部外侧的成型模机构,成型模机构至少为两个,取料机械手与成型模机构一一对应设置;成型模机构包括成型模、加工台和转动连接在加工台上的转动台;成型模为多个,且均布在转动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