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腔体,其可压缩和膨胀,且所述腔体形成有蓄气腔、反应腔以及进水口;所述蓄气腔用于充气以膨胀所述腔体,所述反应腔中收容有用于产生气体的反应物,所述进水口与所述反应腔连通以引进外部水;
连通结构,其设置在所述蓄气腔与所述反应腔之间,所述连通结构具有隔断状态和连通状态,在所述隔断状态,所述蓄气腔与所述反应腔不连通,在所述连通状态时,所述蓄气腔与所述反应腔连通;
其中,当所述反应腔中的气压大于等于预设气压时,所述连通结构在所述反应腔的气压作用下从所述隔断状态切换至所述连通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腔体还形成有连通所述蓄气腔与所述反应腔的通孔,所述连通结构包括所述通孔和装配于所述通孔中的活塞;
当所述反应腔中的气压大于等于预设气压时,所述活塞被所述反应腔中的气压冲离所述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呈扁圆形;
在垂直于所述通孔的中心轴线的方向上,所述活塞的截面呈扁圆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沿所述通孔的中心轴线,所述活塞的截面呈梯形结构,且所述梯形结构的上底位于所述反应腔内,所述梯形结构的下底位于所述蓄气腔内。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发生装置还包括连接件,所述连接件的一端与活塞连接,所述连接件另一端与所述腔体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结构为弱连接结构;
当所述反应腔中的气压大于预设气压时,所述弱连接结构被所述反应腔中的气压冲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腔体包括形成所述蓄气腔的第一腔体和固定置于所述蓄气腔内的第二腔体,所述第二腔体形成所述反应腔,且所述进水口贯穿所述第一腔体所述第二腔体。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腔体包括形成所述蓄气腔的第一腔体和固定置于所述蓄气腔内的第二腔体,所述第二腔体与部分所述第一腔体形成所述反应腔,且所述进水口贯穿所述第一腔体。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发生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进水口处的单向阀。
10.一种漂浮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漂浮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