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气体发生装置,其储存有反应物以遇水产气发生膨胀,所述反应物至少包括第一反应物和第二反应物,其特征在于,包括:腔体,所述腔体形成有蓄气腔、反应腔、导流腔以及进水口,所述蓄气腔用于充气以膨胀所述腔体,所述反应腔至少划分为用于收容所述第一反应物的第一子腔和用于收容所述第二反应物的第二子腔,所述导流腔用于连通所述第一子腔与所述进水口,且所述导流腔中收容有所述第二反应物;所述腔体具有用于通断所述导流腔与所述第一子腔的第一通断结构、用于通断所述第一子腔与所述第二子腔的第二通断结构以及用于通断第二子腔与所述蓄气腔的第三通断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通断结构在所述导流腔中水压的作用下导通,所述第二通断结构在所述第一子腔中的气压和/或水压作用下导通,所述第三通断结构在所述反应腔中气压和/或水压的作用导通;
当导流腔中未引进水,第一通断结构、第二通断结构以及第三通断结构均处于隔断状态,导流腔、第一子腔、第二子腔以及蓄气腔均互不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断结构和所述第三通断结构均为弱连接结构;
当所述第一子腔中气压达到第一预设气压时,所述第一通断结构被所述第一子腔中的气压冲开;当所述反应腔中的气压达到第二预设气压时,所述第三通断结构被所述反应腔中的气压冲开。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预设气压大于所述第一预设气压。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一子腔的长度大于第二子腔的长度,所述第一方向为自所述第一子腔朝向所述第二子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腔和所述第二子腔通过抽真空段隔开,所述抽真空段为所述第二通断结构,所述第三通断结构为弱连接结构;
当水流进所述第一子腔,所述第二通断结构的真空解除;当所述反应腔中的气压达到预设气压时,所述第三通断结构被所述反应腔中的气压冲开。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进水口的中心轴线的延伸方向上,所述导流腔的宽度小于所述反应腔的宽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断结构为薄膜单向阀。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应物为酸性反应物,所述第二反应物为碱性反应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发生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进水口处的第二单向阀;
所述气体发生装置还包括抽水结构,所述抽水结构包括具有第一引流口和第二引流口的水泵和与所述水泵电连接的开关;所述第一引流口用于引进外部水,所述第二引流口与所述第二单向阀连通。
10.一种漂浮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漂浮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发生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