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拖把清洗用桶,其特征在于包括桶体,所述桶体内设有挤水组件,所述挤水组件包括前后相对设置的活动板和刮板,所述活动板由上至下向前延伸,所述刮板由上至下向后延伸,所述活动板和刮板均可转动,所述活动板上端与刮板上端构成有通过槽,且活动板的自转轴线和刮板的自转轴线前后平行设置,所述活动板具有向刮板侧延伸的转动凸起,所述刮板具有向活动板侧延伸的转动凸起,前后两转动凸起中的一转动凸起具有一第一摆动凸部,两转动凸起中的另一转动凸起具有上下相邻的两第二摆动凸部,两第二摆动凸部间构成有配合槽,所述第一摆动凸部伸入所述配合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把清洗用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板处的转动凸起与刮板处的转动凸起均构成齿轮式结构且相互啮合,所述第一摆动凸部和第二摆动凸部均构成所述齿轮式结构的齿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把清洗用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摆动凸部端面、第二摆动凸部端面、配合槽的槽壁均构成圆弧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把清洗用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挤水组件还包括固定架,所述活动板和刮板均可转动固定于所述固定架上,所述固定架固定于桶体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拖把清洗用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挤水组件包括左右间隔的两活动板,两活动板间通过曲拐结构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拖把清洗用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前端内壁上具有支撑部,所述支撑部构成有左右贯穿并向上开口的支撑槽,所述曲拐结构包括两曲臂,两曲臂前端间连接有连杆部,两曲臂后端分别与一轴部连接,所述轴部支撑于所述支撑槽内并与活动板固定,所述轴部与所述活动板的自转轴线同轴。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拖把清洗用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前端中部设有对所述曲拐结构让位的让位槽。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拖把清洗用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具有位于活动板自转轴线与刮板自转轴线之间的前限位板,所述前限位板位于所述活动板下方,当活动板向下翻转至极限位置时,所述前限位板位于所述活动板上端前侧。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拖把清洗用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具有位于活动板自转轴线与刮板自转轴线之间的后限位板,所述后限位板位于所述刮板下方,当刮板向下翻转至极限位置时,所述后限位板位于所述刮板上端后侧。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把清洗用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板设有若干贯穿的贯穿孔,若干贯穿孔左右间隔设置于刮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