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实木型方桌,其特征在于,包括桌架(1)、桌板(2)和两个升降机构,两个所述升降机构对称设置在所述桌架(1)的两侧,所述升降机构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桌架(1)和桌板(2)连接;
所述升降机构包括连杆(3)和剪式结构(4),所述剪式结构(4)顶部的一端与所述桌板(2)滑动连接,另一端铰接在所述桌板(2)上,所述剪式结构(4)底部的一端与所述桌架(1)滑动连接,另一端铰接在所述桌架(1)上,两个所述升降机构中的剪式结构(4)与所述桌架(1)滑动连接的一端通过所述连杆(3)连接,所述连杆(3)的中部设置有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连杆(3)移动;
所述桌板(2)内部开有一中空并沿桌板(2)长度方向至少一侧设有开口的内腔,所述内腔内滑动设置有内桌板(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实木型方桌,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包括固定柱(6)、活动柱(7)和丝杆(8),所述固定柱(6)固定在所述桌架(1)上,所述固定柱(6)上开设有矩形槽(9),所述活动柱(7)置于所述矩形槽(9)内并与所述固定柱(6)滑动连接,所述丝杆(8)置于所述矩形槽(9)内,所述丝杆(8)远离所述活动柱(7)的一端穿过所述固定柱(6)与所述桌架(1)转动连接,所述活动柱(7)与所述丝杆(8)螺纹连接,所述活动柱(7)远离所述固定柱(6)的一端与所述连杆(3)的中部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实木型方桌,其特征在于,所述丝杆(8)与所述桌架(1)转动连接的一端固定有摇杆(10),所述摇杆(10)用于驱动所述丝杆(8)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实木型方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架(1)的两侧均开设有滑槽a(11),两个所述剪式结构(4)连接有所述连杆(3)的一端分别可滑动的设置在两个所述滑槽a(11)内,所述桌板(2)的两侧均开设有滑槽b(12),两个所述剪式结构(4)顶部的一端分别可滑动的设置在两个所述滑槽b(12)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实木型方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2)内腔沿所述桌板(2)长度方向的两侧设有开口。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实木型方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桌板(5)设有两个,两个所述内桌板(5)分别设于所述桌板(2)内腔两开口方向。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实木型方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2)为形状为矩形,所述桌板(2)底部的四个侧边均设置有伸缩板,所述伸缩板的两端均通过螺钉分别与所述桌板(2)和桌架(1)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实木型方桌,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板包括固定板(13)和活动板(14),所述固定板(13)的一端与所述桌架(1)连接,另一端开设有滑动腔(15),所述活动板(14)可滑动的设置在所述滑动腔(15)内,所述活动板(14)远离所述固定板(13)的一端与所述桌板(2)的底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