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组合便携式安全防护性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收容有拍摄组件的罩壳、设置在所述罩壳底部的支撑块、可拆卸地插装在所述支撑块上的握柄杆以及调节机构,所述罩壳的一侧具有开口,所述罩壳内靠近所述开口的一侧设置有用于完全封闭所述开口的挡板。
其中,所述调节机构用于解除所述挡板对所述开口处的封闭状态,并同步地将所述拍摄组件推向所述罩壳的开口处,以及用于锁紧固定插装在所述支撑块上的握柄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便携式安全防护性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机构包括转动穿插在所述罩壳远离所述开口一侧壳壁上的套筒,所述套筒的一端伸入所述罩壳内部、并螺纹插设有一螺杆,所述螺杆靠近所述开口的一端固定有供所述拍摄组件附着固定的安装板,所述拍摄组件的底部支撑有载板,所述安装板的底部固定在所述载板的顶部上,所述罩壳内部的底部开设有限位槽二,所述载板的板体底部滑动卡设在所述限位槽二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便携式安全防护性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罩壳远离所述开口一侧的壳壁具有垂直所述拍摄组件移动方向的中空腔一。所述罩壳底部的壳壁具有与所述拍摄组件移动方向相平行且连通所述中空腔一的中空腔二,所述支撑块的块体内具有用于收容所述挡板的中空腔三。
所述罩壳底部靠近所述开口的一侧开设有连通所述罩壳内部的板穿槽一,所述中空腔二远离所述中空腔一的一端与所述板穿槽一垂直连通。所述支撑块的顶部开设有连通所述中空腔三的板穿槽二,所述板穿槽二与所述板穿槽一的位置对应且连通。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便携式安全防护性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机构还包括套设固定在所述套筒外侧且位于所述中空腔一中的传动齿轮一,所述中空腔一内靠近所述中空腔二的一端安装有传动齿轮二,所述述中空腔二内靠近所述中空腔一的一端安装有传动齿轮三,所述传动齿轮二的两侧分别与传动齿轮一和传动齿轮三啮合相连。
所述中空腔二的两端分别安装有链轮一和链轮二,且所述链轮二靠近所述板穿槽一一侧,所述链轮一与链轮二之间通过链条传动相连,所述链轮一上同轴设置有锥齿二,所述传动齿轮三的轮体上同轴设置有与所述锥齿二相啮合的锥齿一,所述链轮二上同轴设置有部分轮齿伸入所述板穿槽一中的传动齿轮四,所述挡板靠近所述拍摄组件一侧的板面上设置有与中空腔一相平行的齿条一,所述传动齿轮四与所述齿条一相配合。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便携式安全防护性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通过引导所述拍摄组件朝向所述罩壳的开口方向移动,使所述挡板朝向所述支撑块移动,以收容于所述中空腔三。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便携式安全防护性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腔三内的底部安装有与所述中空腔一相平行的限位槽一,所述限位槽一内滑动连接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的底部与所述限位槽一的相应槽壁之间设置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外侧套设有弹簧,所述挡板的底部设置有与所述伸缩杆相平行的连杆,所述连杆的底端与所述限位块的顶部接触挤压配合。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便携式安全防护性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机构还包括安装在所述中空腔三内相互同轴的传动齿轮五和传动齿轮六,所述传动齿轮五与所述齿条一相配合,所述中空腔三内还设置有与所述中空腔二相平行且位于所述传动齿轮六下方的滑槽,所述滑槽内滑动连接有滑块。所述滑块突出所述滑槽的槽面、并连接有与所述滑槽相平行的齿条二,所述齿条二与所述传动齿轮六相啮合,所述滑块远离所述挡板的一侧设置有与所述齿条二相平行的插杆。所述支撑块的底部开设有供所述握柄杆插入的杆插槽,所述握柄杆上开设有与所述插杆相配合的杆插孔。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便携式安全防护性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远离所述螺杆的一端位于所述罩壳外侧、并固接有一拧盘,所述拧盘的盘面上插设有与所述螺杆相平行的锁定杆,所述罩壳的外侧壳壁上开设有与所述锁定杆相配合的锁孔。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组合便携式安全防护性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杆滑动插设在所述拧盘上预设的滑孔上,所述锁定杆与所述锁孔之间通过卡接配合连接。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组合便携式安全防护性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杆转动插设在所述拧盘上预设的转孔上,所述锁定杆与所述锁孔之间通过螺纹配合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