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抗振动圆盘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圆锯片和用于驱动所述圆锯片的锯片旋转轴,所述圆锯片中心固定安装在所述锯片旋转轴一端,所述锯片旋转轴上还安装有用于对所述圆锯片非中心位置进行固定的圆盘固定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振动圆盘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盘固定组件包括圆盘架体和沿圆周方向均匀分布在所述圆盘架体表面的3个以上的支撑杆组件,所述圆盘架体中心固定安装在所述锯片旋转轴上,所述支撑杆组件轴线与所述锯片旋转轴平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抗振动圆盘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组件包括支撑杆主体和用于将所述圆锯片固定在所述支撑杆主体端部的支撑杆固定组件,所述支撑杆主体与所述圆锯片固定一端形成有外螺纹,所述圆锯片上与所述支撑杆主体对应位置处形成有供所述支撑杆主体通过的支撑杆安装孔。
4.一种圆盘切割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11所述的一种圆盘切割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4任一项所述圆盘切割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控制步骤:
步骤一,启动切割机,控制水平气缸将圆锯片调节到指定的横向位置,进入向下给进模式,开始切割,直至切割至指定深度;
步骤二,进入向前给进模式,继续切割,直到切割至指定距离;
步骤三,保持锯片继续旋转,升起切割机锯片完成一次切割作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圆盘切割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和步骤二中,监控锯片旋转轴的振动情况,当振动幅度大于设定区间时,降低锯片旋转角速度或降低给进速度,直至振动幅度小于或等于设定范围为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圆盘切割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振动幅度的设定区间为6~18微米中的任一区间,优选为10‑12微米。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圆盘切割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振动幅度大于第一设定区间上限时,具体响应步骤如下:步骤一,降低给进速度直至振动幅度降至第一设定区间下限以下为止;
步骤二,若给进速度降低至其初始速度的一半后,振动幅度还未降低至第一设定区间下限以下,则同时降低给进速度和旋转角速度,直至振动幅度降至第一设定区间下限以下为止;
步骤三,将振动幅度降低至第一设定区间下限以下后,保持给进速度和旋转角速度不变,当振动幅度降至第二设定区间下限以下时,提高旋转角速度至不受振幅影响下的旋转速度;然后再逐渐提高给进速度至不受振幅影响下的给进速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圆盘切割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三中,在提高旋转角速度或给进速度时,若振动幅度又达到第二设定区间上限以上时,保持旋转角速度和给进速度不变,直到振动幅度降低至第二设定区间下限以下后再提高旋转角速度或给进速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圆盘切割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振动幅度大于第一设定区间时,所述给进速度的变化规律满足如下公式:其中v0表示在不受振幅影响下的给进速度,n为大于等于1的整数,优选为3,公式(1)在振动幅度大于第一设定区间上限时触发,当振动幅度达到第一设定区间下限时终止;公式(2)在旋转速度已经提高到不受振幅影响下的旋转角速度,振幅小于第二设定区间下限且给进速度小于v0/2时触发,当v0'=v0/2时或振幅达到第二设定区间上限以上时终止;公式(3)在旋转角速度已经提高到不受振幅影响下的旋转角速度时,且振幅小于第二设定区间上限且v0'≥v0/2时触发,在给进速度达到v0时或振幅达到第二设定区间上限以上时终止;
其中v0”为触发时初始给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