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N‑杂卡宾的5/6/6并环四齿环金属铂(II)配合物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其化学式如通式(1)所示:
a b c d
R、R、R和R各自独立地为氢、氘、芳基、环烷基、环烯基、杂环基、杂芳基、烷基、烯基、炔基、卤素、羟基、巯基、硝基、氰基、氨基、单或二烷基氨基、单或二芳基氨基、烷氧基、芳氧基、卤代烷基、酯基、腈基、异腈基、杂芳基、烷氧基羰基、酰氨基、烷氧基羰基氨基、芳氧基羰基氨基、磺酰基氨基、氨磺酰基、氨基甲酰基、烷硫基、亚磺酰基、脲基、磷酰胺基、亚胺基、磺基、羧基、肼基、取代的甲硅烷基、聚合的基团、或其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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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R、R、R、R 和R各自独立地为氢、氘、烷基、烷氧基、环烷基、杂环基、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杂芳基、卤代烷基、卤素、羟基、巯基、硝基、氰基、氨基、羧基、磺基、肼基、脲基、炔氧基、酯基、酰胺基、磺酰基、亚磺酰基、磺酰基胺基、磷酰基胺基、烷氧基羰基胺基、芳氧基羰基胺基、甲硅烷基、烷基胺基、双烷基胺基、单芳基胺基、双芳基胺基、亚脲基、亚胺基或其组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N‑杂卡宾的5/6/6并环四齿环金属铂(II)配合物磷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结构式选自:
3.一种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基于N‑杂卡宾的5/6/6并环四齿环金属铂(II)配合物磷光材料在有机发光元件中的应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发光元件优选为有机发光二极管、发光二极管或发光电化学电池。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发光元件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极及设置于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至少一个有机层;所述有机层包括基于N‑杂卡宾的5/6/6并环四齿环金属铂(II)配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