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智能避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汽车本体和报警轰鸣灯,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固定板分别固定于所述汽车本体的顶部和底部,所述固定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伸缩杆,所述固定板的底部且位于伸缩杆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架,并且支架内壁的两侧之间固定连接有光杆,所述光杆的外表面滑动连接有滑块;
第一防撞杆,所述第一防撞杆的顶端固定于所述滑块的底部,所述伸缩杆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防撞板,所述防撞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缓冲板;
辅助杆,所述辅助杆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辅助杆的底端分别设置于所述防撞板顶部的两侧;
开关触板,所述开关触板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开关触板的顶部分别固定于所述固定板底部的两侧且位于支架的一侧,所述固定板的底部且位于开关触板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弹簧,所述防撞板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与开关触板配合使用的触碰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智能避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滑杆,所述固定板的内部开设有与滑杆配合使用的滑槽,所述光杆外表面的一侧套设有挤压弹簧,所述挤压弹簧的一端与滑块的一侧固定连接,所述挤压弹簧的另一端与支架内壁的一侧固定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智能避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的正面通过支撑杆滑动连接有连接杆,所述第一防撞杆的底端通过销钉与连接杆的背面活动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智能避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杆的底部通过销钉活动连接有第二防撞杆,所述第二防撞杆的顶端通过销钉与连接杆的背面活动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智能避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板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内部开设有与报警轰鸣灯配合使用的安装槽,所述安装板的内部且位于安装槽的顶部和底部均设置有滑动槽,并且滑动槽的内部设置有卡杆,所述报警轰鸣灯的内部开设有与卡杆配合使用的卡槽,所述卡杆的一端贯穿安装板并延伸至安装板的顶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智能避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杆的内部且位于安装板的内部开设有限位槽。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智能避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槽的内部设置有限位杆,所述限位杆的另一端贯穿安装板并延伸至安装板的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