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雨水弃流及回收装置,包括引流组件、弃流组件和蓄流组件,所述引流组件分别与弃流组件和蓄流组件连通,所述引流组件引流雨水至弃流组件或蓄流组件中,其特征在于:
所述引流组件包括雨水槽、引流管和引流总管,所述雨水槽平行设于屋檐处,用于接收沿屋檐流出的雨水;
所述引流管包括屋檐引流管、墙面引流槽、第一汇流管和第二汇流管,所述屋檐引流管左右对称竖立于雨水槽下方,且与雨水槽连通,所述屋檐引流管底部通过第一汇流管连通,所述墙面引流槽设置于外墙体上,其两端分别抵接于两侧的屋檐引流管,所述墙面引流槽通过第二汇流管与第一汇流管连通;
所述引流总管为三通管,分别包括第一引流管、第二分流管和第三分流管,其中,所述第一引流管与第一汇流管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弃流及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墙面引流槽可拆卸的设置在外墙体上,其截面为具有一定厚度的钩体,该钩体包括底部用于存水的弧形部以及沿底部斜向上延伸的平板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弃流及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弃流组件包括弃流管和第一截污框,所述弃流管预埋于地面下,其上端与所述第二分流管连通,下端与市政排水管网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弃流及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流组件包括第一过滤池、第二精滤器和蓄水池,所述第一过滤池与所述第三分流管连通,所述第一过滤池与蓄水池连通,所述第二精滤器位于所述第一过滤池和蓄水池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雨水弃流及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弃流管为S形弯管,包括上管、下管以及连接上、下管的连接管,所述连接管沿水平方向向下倾斜一定角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雨水弃流及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管内壁周圈设有凸台,所述凸台上设有卡槽,所述第一截污框的外沿设有与卡槽适配的凸缘,所述第一截污框的下方设有滤框。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雨水弃流及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池内设有雨水篦子、第二截污框、第一过滤层和第二过滤层,所述第二截污框位于所述雨水篦子下方,所述第二截污框呈上大下小的锥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雨水弃流及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截污框的下端为能够盛放沉淀物的沉淀篮,所述沉淀篮底部伸出第一过滤池后与底盖螺纹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雨水弃流及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层为填料过滤层,所述填料为石英砂、锰砂、多孔陶瓷、无烟煤或活性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弃流及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分流管和第三分流管上均设有电磁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