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雨水井型自动弃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雨水井;
雨水管,所述雨水管连通于所述雨水井的侧部;
收集管,所述收集管连通于所述雨水井的侧部;
弃流管,所述弃流管连通于所述雨水井的侧部,所述弃流管的高度小于所述雨水管的高度,所述弃流管的高度小于所述收集管的高度,所述弃流管的内部安装有支撑轴,所述支撑轴的外壁转动安装有挡片,所述挡片的一侧安装有浮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井型自动弃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弃流管的内部安装有与所述挡片配合的挡块。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井型自动弃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轴的外壁安装有与所述挡片配合的轴承,所述轴承的内圈与所述支撑轴相连,所述轴承的外圈与所述挡片相连。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井型自动弃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挡片中部开设有与所述支撑轴配合的贯穿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井型自动弃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挡片的断面呈圆形设置,所述挡片的直径与所述弃流管的内径匹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井型自动弃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挡片远离所述浮体的一侧开设有透水孔。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雨水井型自动弃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挡片邻近所述透水孔的侧部设置有配重块。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井型自动弃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雨水井的上部安装有井盖,所述雨水井的内部安装有与所述浮体配合的支撑杆。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井型自动弃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管设置于所述雨水井远离所述雨水管的一侧。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水井型自动弃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管的高度不高于所述雨水管的高度。